第三百五十二章 送葬船(第1/2页)他是白无常
金钩钓咽喉,夜半酥兰手。rg
的是当今江湖,第一赏金猎人。
令江湖恶贼闻风丧胆的金钩,今夜,钓的不是咽喉。
任春牡丹半世风流的脏东西,被金钩甩在地上,恶心的像血肉模糊的死泥鳅。
夜兰手轻轻扯断丝线,又换了一对金钩。
金钩细,只有指甲那么大。
用这么的钩来钓鱼,恐怕连五六斤的鱼都提不上来,可它们偏偏成就了夜兰手的名头。
春牡丹蜷缩在地上,他死也不肯相信,自己就这么被人废了。
半是男儿半是女,才情妩媚捻花枝。
这种风流日子,以后再也与他无关了。
“我自认没有破绽,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落败的人,额头冷汗,颤颤巍巍。
“你可以凭借我没有喉结,认出我是女扮男装。”夜兰手戏虐的一笑:“我也可以凭借你身上的一样东西,认出你。”
“请让我死个明白。”
春牡丹在问答案,夜兰手轻轻微步,走近火堆,姿意的烤着火。
“不可否认,你的易容术,确实很高。”淡淡夸了他一句,夜兰手继续:“你演的女孩儿,多姿多彩,甚至比真的女孩儿还要女孩儿,已经完没有破绽了。”
春牡丹疼的不出话,凄惨的望着夜兰手。
“你的破绽,是你的香。”夜兰手出答案。
无论你演什么样的女孩儿,总是用这一种香。
这种香,的确很迷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喜欢这种香。
你心思诡诈,每次都演不同的女孩儿,但却独爱这一种香。
也许你万万想不到,正是你的钟爱之物,出卖了你。
“多谢指教。”春牡丹奄奄一息,咬牙切齿。
“我也知道,你为什么独爱这种香。”夜兰手轻轻一笑:“因为这种香,是你独有的迷药,你现在半死不活的拖着我话,就是想等迷药在我身上发作。”
篝火渐渐徐徐,映得佛堂忽明忽暗。
“你每次接近我的时候,我都不与你话,不是因为我要将公子演的害羞,而是我要屏住呼吸。”
春牡丹瞪大双眼,他知道最后的一线希望已经破灭了。
垂死的人,突然纵身就逃。
轻功不好的人,做不了采花贼。
春牡丹是采花贼,所以他逃得很快。
可惜,快不过夜兰手的金钩。
在他纵起起身的那一刻,金钩锁住了他的咽喉。
他逃得快,死得就快。
金钩钓出了他的整个喉咙。
没有谁敢赖掉夜兰手的赏金。
夜兰手得了万两白银,赌夜兰手赢的人,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世间只要有钱,就会有贼。
有花不完的钱,就有抓不完的贼。
船顺镖局,在江湖上风生水起。
他们只用船来运镖。
尽管他们的收费最高,但他们的生意却最好。
因为船顺镖局从来没有丢过镖。
近日,船顺镖局接了一单肥活儿。
不是金银,也不是珠宝。
而是一把刀。
黑鞘铁刀。
俏是黑豹子皮,没有一根杂毛。
刀是天外来铁锻造,能斩金断法,毫不费力。
据这头黑豹子,是萨满巫师亲手养大,亲手活剥了它的皮发。
黑豹子听着萨满经长大,已经有了通灵之性。
被主人亲手活剥了皮,咒怨不灭。
用这样一块黑豹子皮做刀鞘,能感知周围的杀气。
杀气一现,皮毛乍立,能立即招来冤魂,驱除邪祟。
用天外来铁,足足铸了十六年,从未断过火,熬死了三个铸刀名家,才成就了这把无双利器。
除了黑豹子皮与天外来铁,刀柄上还嵌满各色宝石。
各色宝石,来自各国,每一颗摘下来,都能买一座城池。
这是一把传奇之刀,传奇的没有名字。
因为世间没有任何一个文字,可以与这把刀媲美。
这把刀来自波斯,是波斯公主要嫁给皇帝的陪嫁。
波斯国王非常聪明,他知道中原武林人,对刀是有多么的痴迷。
此刀一入中原,必将杀机四伏。
他掷下万金,请来船顺镖局的头镖,将此刀托付给他,由船顺镖局暗送至京城。
一边是波斯公主,大张旗鼓的和亲。
另一边是神不知鬼不觉,将传世宝刀送入京城。
这个计划看上去,已经万无一失了。
就算有了闪失,也在中原皇帝的管辖,丢的是中原皇帝的面子,一切后果也由中原皇帝来承担。
船顺镖局的头镖叫吴牙虎。
老虎没有牙齿,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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