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垃圾堆里捡来的孩子(第2/2页)茅山学院派

同类纸符,把朱砂换成修道者的血,用鲜血,尤其是中指血,那么纸符的威力将剧增。

    这个道理想必大家都懂吧,我们人身上有三盏灯,也有三处阳气最旺盛的血,分别是中指血,舌尖血和眉心血,在很多的僵尸片中我们都会看到道士咬破中指,用中指血祭桃木剑,顿时桃木剑威力大增,斩杀妖魔,就是这个道理,这个今后我们再细说。

    我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们,我没带朱砂,只能用胖子的血了。

    不过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私心的,就是好奇害死猫啊。

    我还是想试试。

    外加验证一下,用茅山道士的血画符,威力有多大。

    画符这个东西,还真是耗费精力,不过用的是胖子的血,也没有之前那么累。

    胖子见我又画了个黄纸符,顿时大骇,连连后退:

    “梳子,你又想干什么?你要把我们宿舍给拆了吗?”

    “滚你大爷的,我还不是为了你。”

    “为了我?”

    “对啊,帮你送情书给白安妮啊。”

    “送情书?怎么送?”

    唉呀我去,这个智商啊。

    “我问你,茅山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你是怎么收到的?”

    “人家送到我家里的啊。”

    送?

    唉呀我去,这待遇,差别也太大了吧。

    怎么没人给我送?

    “谁给你送?”

    “邮政啊。”

    邮政!!!

    我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啊。

    凭什么人家是邮政,我就是黄纸鹤啊!!!

    我以前只知道,同样的茅山学院的学生,人家的通知书上不仅仅写明了详细地址,现在才明白,感情人家的通知书也是正儿八经的邮政快递送家里的。

    我怎么这么苦逼,通知书上只有一句“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多了,自然成了路”也就算了,让我聚聚寻找也算了,凭什么人家快递到家里,我就是黄纸鹤啊,亏我当初还激动了半天呢。

    我有种长了这么大才知道自己去垃圾堆里捡来的感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