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出事了(第2/2页)明末求生记

郑三知道自家儿子的不凡,不但见识了他那把东西变没又变出来的神奇法术,捉蝗虫时还看见了他在院墙和屋顶上飘来飘去的功夫,已经把志文视为最后的救星了。

    胡乱擦了把眼泪鼻涕,定了定神,郑三把他自己所知的事情经过,详详细细地了出来。

    志文娘和囡囡跟着巡逻队,在街上路遇郑四,郑四热情地将娘儿俩请到土地庙,是借这机会跟他们一家践行。

    不料饭刚吃完,城东张员外家的莫管事就带着几个人进了土地庙,拿出一份契约,是郑三的大伯已经签字画押,将他们一家的四个丫头,连同囡囡,以五百斤杂粮的价钱给卖了。

    郑三难以置信,看过对方手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契约,和老头那份手印后,顾不得失礼,愤怒地质问自家大伯。

    而老头一家则是惊慌失措地连连辩解,契约他们是找人念过的,只卖了自家的三个女孩,没将囡囡算在内。

    郑三一时不知到底怎么回事儿,他知道自家大伯一家人都不识字,老头、老太太和郑二、五妹等人也都随他苦苦哀求莫管事,不要将囡囡买走,他们可以少要钱粮。

    莫管事却是不理,只了一句话,“四个丫头是去服侍孙姐,比跟着你们好,又不是进青楼,有甚担心的。”

    丢下五袋粮食,就让随行的几个壮妇上前拿人,郑三眼见来软的不行,抱上囡囡就准备跑路,却被随行的几个家丁踹翻在地,将囡囡抢了过去。

    倒是没有再为难他们,只是带着四个丫头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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