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一场仗(第1/3页)三国之魏武元勋
当高夜体验过真正的行军之后,直在心中感慨,这他娘的也太累了!作为一个后世人,每日出门不是开车,就是火车飞机的,虽然累,但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劳累。而现在自己骑在马上一路行进,若不是自己体格好,就这一天的行军,自己非得累死。
不过整整行进了一天,还是没有遇到一个匈奴人,毕竟匈奴人都是骑着马的,又是回家,速度定然快。因为回家不用打仗,不需要积蓄马力,也不需要自己养精蓄锐,只要一路狂奔,回了家就好。可高夜这边大大不同,就落后了一日夜的距离,再加上大军为了预备作战,总不能时时刻刻都发足狂奔,以这样看来,想要追上匈奴人还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出兵第一天,整整一白天,都在行军之中度过。到了晚上,便安营扎寨。高夜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简直如蒙大赦,终于可以从马背上下来,休息一下了。眼见着高顺指挥着人马安营,高夜虽然没有什么,却在暗地里学着。不是有人过“世事洞明皆学问”么,有这样好的观察学习的机会,怎么能放过。
就在高夜偷师的时候,五原城内,督瓒早已写好了弹劾吕布私自出兵的奏折,他作为太守,有直接上书给皇帝的权利。
督瓒的信里,虽然着重描写了匈奴人打草谷的凶残,攻击五原城的猛烈,以及扫荡过后五原百姓的苦难生活。奏折里更是着重刻画了五原城一班官员对治下百姓惨遭荼毒的愤恨与惭愧,以及整个五原人民对于匈奴人高昂的恨意。最后才写了吕布、高夜闻听此事,怒发冲冠,不顾阻拦要去草原上报仇雪恨。但重点却在直言吕布此人感情用事,不听自己的先奏报朝廷等待军令的建议,还用什么战机稍纵即逝来搪塞自己。如此不顾军法,私自出兵,当真是罪大恶极。
督瓒的奏折看起来是在弹劾吕布,可实际上,却还是在为吕布着想。高夜的话得对,于公自己是五原太守,自然要规劝吕布依令而行。自己是皇帝的官员,不是丁原的官员,公然支持吕布,顺从丁原,极易引起皇帝的猜忌,再加上十常侍的推波助澜,若是落得个不尊王命,结党营私的罪名,自己和丁原都吃不了兜着走。现在这样的奏折一上,参了吕布一,不单单是告诉朝中大臣以及当今圣上,自己是绝对的尽忠职守,还把吕布描绘成了一个忠勇却感情用事的人。自己家的百姓被匈奴人杀了,做为并州第一的大将,受了匈奴人这等耻辱,要去报仇,也在情理之中。
况且督瓒知道,高夜在临走前亲自给丁原写了一封信,主要是要他具上奏,多为吕布开脱。毕竟一来吕奉先是并州猛将,刺史大人回护倒也合情合理;二来吕布是刺史大人的义子,父亲护着儿子,更是天经地义。况且此次出征,有吕布在,想来必是大捷,如此一来更能长我汉家威风,因此无论是陛下,还是大将军,定然欣喜,如此一来,就算十常侍想找麻烦,由他们挡着,自然无虞。如此,想来朝中便再无人提起这私自出兵一事了。
督瓒听这是郭嘉给高夜出的主意,也觉得没什么毛病。经历了匈奴人围城打草谷这件事后,督瓒对郭嘉的智慧很有信心,别看他,就这个脑子,长大了以后绝对是个妖孽!孔文举时了了大未必佳的话,定然是不会适合于自己面前的郭奉孝。不过想想五原郡现在这个烂摊子,督瓒的心情就好不起来……损毁总是容易的,建设,却很难啊,千头万绪,我该如何是好?
同样面临抉择的,还有高夜,在行军第四天的傍晚,前锋的哨探终于发现了匈奴人的大营。高夜就是因为这个,被叫到了吕布的帐中议事。
“诸位,我军前锋的哨探已经发现了匈奴人的营地,据报,约有五千余人,正在点火烤肉,好不热闹,想来正是劫掠我五原城的匈奴人中的一部分。我意待夜色降临之后,趁夜突袭之,诸位以为如何?”吕布闻听斥候的禀报之后,就想要去突袭了,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率领八千虎狼之师,杀死五千并无准备的匈奴人简直轻而易举。
“将军,我军有八千人马,敌人只有五千,而且毫无防备,趁夜直接袭击,定能得胜。末将既为先锋,自当先行突击。”宋宪当即道。
“宋校尉不忙,你的前锋营一路急行军,军力损耗过大,不如还是让我先行突击的好。”侯成随即道。
吕布见高夜面有得色,不禁问道:“明曦,我见你面有得色,可是有了什么计较,不如出来听听?”
明曦拱手道:“其实我认为,趁夜突击,自然是好。不过现在已是日暮,如果趁夜袭击,休息的时间定然不足。宋校尉的前锋营,一路上都在最前方,急行军的时间比我们都要多一些,军力不整是一定的。其实我们都行军了整整一天,军士疲惫,即便是胜,也得不偿失。”
吕布听完,眉头一紧。高夜的没错,都是自己手下的兵,若是白白死了,总是不好。只见高夜继续道:“家师曾经过,战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这话可不是高夜自己胡诌出来的,在后世做为一个**员,如何能不学习**的《论持久战》这样的神作,这句话便是**在这一文中所提到的:“保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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