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一:不食嗟来之食(第3/7页)蓝白社
谏,还想杀朝廷重臣,最终因此死于臣子之手。
熊掌,在春秋战国时期,是一大美食。
同样在临死之前,特别爱吃熊掌的还有楚成王。
楚成王想杀太子商臣,换王子职继位,已经暗中筹划。
正在准备阶段时,商臣隐约听到风声,很急,但是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的老师潘崇就说,你设宴请楚成王的妹妹江芈吃饭,宴席上故意猥·亵她。
于是商臣照做,请来了江芈,并对其极为不尊重,果然江芈大骂:贱种,难怪王上要杀你立王子职为太子!
好了,商臣于是确定了,父亲真的要杀自己。
商臣连忙先下手为强,收买宫中禁卫,起兵包围了王宫,逼杀自己的父亲。
因为江芈泄密,楚成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没有准备,毫无反抗之力,被强逼着自杀。
在楚成王临死之前,提了一个要求:“请食熊蹯!”
就是,我要吃熊掌!
然而他的儿子,并没有满足他这个要求。
无奈之下,楚成王带着没能临死吃口熊掌的遗憾,上吊自杀了。
吃货的绝望啊,杀我不要紧,就不能让我临死吃口熊掌吗?
哈哈,其实临死前,因为儿子不答应给熊掌吃,楚成王退而求其次,问我死后给我什么谥号。
商臣直接说:灵。
这是个贬谥,也就是说,他本来也是叫楚灵王的。
楚王急了,你熊掌熊掌不给吃,谥号谥号还这么难听,我不自杀了!你有种杀了我。
为了让他能尽快自杀,商臣只得答应他:好吧,谥号为成。
于是他就叫楚成王了,没能吃上熊掌,却换得了个美谥。
说起吃货君王,郑灵公也不甘示弱。
没错,又是个谥号为灵的……
《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
这就是‘食指大动’的典故。
公子宋这个人,经常跟人吹嘘,食指会占卜,只要自己食指抖动,那么今天必然能尝到美食。
果然,很快他们得了消息,楚人献了巨鼋给郑灵公,按照惯例,公卿见者有份。
郑灵公下令煲了美味的鼋羹,却是分了大头,给大家分了一点点汤喝,并且故意不给公子宋。
公子宋怒了,走到君王鼎前,伸出那个据说有感应的食指,沾了一下汤汁,放在嘴里吸吮,然后拂袖而去。
这就是成语‘染指于鼎’。也是染指这个词的起源。
君主的鼎,臣子怎么能染指呢?大大地失礼。
于是郑灵公很生气,想安排人干掉公子宋。
怎料公子宋先下手为强……伙同灵公的儿子,把郑灵公杀了……
啧啧啧,虽舌尖之欲,放纵它,也会酿就杀身之祸!
看到这,你们恐怕会感慨,礼崩乐坏啊,动不动就弑君。
公子宋因为没分到汤喝,就染指君王的鼎,沾着汤嗦手指,太失礼了,这要是放在大清,当场就被砍了。
然而,公子宋的愤怒在当时是很正常的。
故意不分汤给他喝,是郑灵公羞辱在先,这对于士族公卿而言,是无法容忍的侮辱。
如果公子宋没有过激反应,他以后在贵族圈子,就会不受人重视。
春秋战国,是我国真正的封建时期,跟后来中央集权的假封建不一样。
那时候的文化是贵族文化。王、诸侯、大夫、士,四种贵族,前三种都有领地,为封建主,士没有土地,但有贵族身份。
贵族的荣誉、尊严非常重要,不可轻慢。
春秋以及更早时期的战争,贵族都要参军作战,贵族被俘虏,战胜者必须允许对方以赎金赎回自己。
按照当时的礼仪,战胜者要送给被俘虏的贵族一块玉。
玉的价值,根据对方地位不同而给不同价值的玉。
用意是,如果对方家里交不出赎金,那就可以用这块玉,让对方可以自己赎回自己。
当然,通常被俘虏的贵族,是不会用这块玉的,哪怕砸锅卖铁,也得把赎金交了,之后整理衣冠,恭谨地再把这块玉还给战胜者,体面地回家。
这是周礼,可惜只有早期的时候还遵守,春秋中后期就开始很多地方不遵守了。
尤其是宋襄公因为仁义和守规矩,而战败差点亡国后,这种礼就彻底没人遵守了。
当然,只是玉这个规矩被简化了,包括一些战场上的规矩消失。
但是贵族的荣誉、尊严依旧没有丢,非战争的礼很多依旧是被遵守着的。后面渐渐丢了这种贵族尊严,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书同文,且融合姓氏所导致的。
战国时期,四君子之一的孟尝君,养士三千。
在当时,士作为没有地产收入的贵族,就是只能效力于诸侯,效力于大夫,做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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