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李杏重聚,前嫌尽捐(第3/4页)山乡新儿女

何必死死缠住我,非要勉强拉在一起、让我们都痛苦呢?”

    李不管杏怎么说,怎么企图挣脱,只是紧紧拉住不放。这些年他常常想,桃、李、杏同乡同学,十多年相互依靠,休戚与共,形影不离;一旦分开,天南地北,山高水远,再难聚首,忧思绵绵,岂有绝期?他和桃是夫妻,虽然不在一起,每年还有几次见面机会;和杏,虽是同乡,由于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你来我往,阴差阳错,总难相见,已是形同陌路。为此,他不止一次伤心落泪,夜不能寐。今日天赐良机,终得在深圳相见,他岂能错过?李坚决地说:“不!这辈子不能争取你参加李氏电脑公司,我办公司还有什么意义?杏,难道你忘记了?以前你可是对我说过的,我没有好消息不要打扰你。这话我一直牢记在心,耿耿不忘。这些年我忍辱负重,拼死拼活地干活,赚钱,学技术,学管理,就是为了干出成绩来,给你一个回答,一个惊喜。现在,我终于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这难道不是好消息?我等了这么多年才等到你,我有一肚子话要对你说,我是决不会让你走的!请不要再推辞。说吧,要什么条件你才肯答应留下?”

    其实,杏也一直记着自己说过的话,期待着李重新振作起来,发挥才干,干出一番事业。李果然把她的话牢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下决心离开桃,离开家乡,前来深圳打工,这些年吃苦耐劳,艰苦奋斗,苦心经营,不负所望,开办了自己的公司,终有所成。而且他对她的感情真诚执着,依然如故,历久不衰,感人泪下。她不能再推辞,也实在找不出理由再推辞。于是她擦干眼泪,想了想说:

    “好吧,你一定留我,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答应,我便留下;不答应,请别怪我不肯帮你,立即放我走人。”

    “一百个条件我也答应。请开尊口!”李转忧为喜,连忙答应。

    可是杏却流出眼泪来,淅淅沥沥,不能自已。许久,她慢慢地说:

    “小时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视为珍宝,崇为神圣,每天念在口里,想在心里,听在耳里,写在纸上,保存在日记里,唯恐丢了,忘了,被人抢去了。可是,自从你和桃发生了温馨旅社的事情之后,我最恨你这名字:什么李?就是离,分离,离别!这个李字,我再也眼见不得,耳听不得,心想不得,口念不得。进而见之生恨,闻之生厌,思之伤心,念之痛心!所以,要我留下帮你,你必须把这名字改了。从此,目不见之,耳不闻之,则心才能不思,不想,不恨,我才会忘记那场羞辱,我们的交往、友情,才会重新开始。”

    这叫什么条件?简直是故意刁难。虽然他说过一百个条件也能答应,但此时他也为难了。他看着杏,一时不知所措。

    “一定要改吗?”

    “一定要改!改成季。又是一季东风起,万紫千红再逢春。唯此,我心里的冰冻才能化解,消除。”杏坚决地说。

    李无奈,只得哀求道:“杏,你要惩罚我,可以,我是该受到惩罚。请你不要为难我:我这名字用了三十年,在家乡,在深圳,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我的公司也是用它注册的,怎么能改?请你再提别的条件,职务、工资、住房,什么都行,我一定全部答应你,决不推诿!”

    杏流着眼泪摇摇头:“我只有这么一个条件,职务、工资、住房,其余全不在意!你如果觉得为难,执意不改,我也可以理解。其实现在,我们确实不适宜在一起了:你和桃已经结婚生子,我至今还是孤身一人。单身女人是非多。以后桃知道了我在你这里,她会怎么想呢?你不担心不久就会有一场风暴吗?当初,你选择了和桃在一起,我所以坚决离开你,就是怕人家说我是第三者。现在就更加害怕了,因为一个单身女人最怕瓜田李下,被人怀疑。”

    “不,不,你千万别这么想。桃李杏春风一家,我们是三个一起玩着长大的好伙伴,好同学,同龄同岁,不分长幼,不分先后,在我们三人之间,完全是平等的,谁都不是第三者,谁都无权排斥谁。我一直都是这么想、这么做的。我想,桃也会这么想,对于我这么做,她也一定会理解的,因为她也觉得温馨旅社的事是错误的,既害了我们自己,也对不起你。”

    “不,这只是你的一人之言,并不代表桃的看法,所以我还是担心将来会有一场风暴把我卷进去,让我里外不好做人。我看,你还是放我走吧,你没有必要为了改正过去犯下的错误冒这么大风险!这对你、我,都没有好处。——我所以坚持这么做,并非要故意为难你,实在是你要我为难,我不得不这么做。希望你理解。”

    李无言了。他知道,杏对以前他和桃在温馨旅社的事情仍然耿耿于怀,不能原谅;如今又害怕桃不理解,借机寻衅闹事,使她和他不好工作,不好相处。他认为这些都不是理由,他都可以不顾。为了留住杏,重修旧好,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道歉,悔过,争取原谅,徘徊再三,只得答应:

    “好,你既然一定坚持,千难万难,我也只好答应你,也算是对我的惩罚吧。我一定要让你看到我对你,对桃,始终是一视同仁、一样对待的,我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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