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野游(第3/3页)大宋边陲

她们识字,甚至和她们同桌吃饭,一切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的离经叛道。

    可他做起来却自然流畅,毫无做作,仿佛在他眼里,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事。

    这就是他所言的男女平等吗?

    虽身量长大,但他年纪比自己还小一岁,处世已经非常老道,几天来和数百位精明的商家打交道,陆扬所展现出的处世和经商的才能,已经令人难以置信和瞠目结舌。

    他拥有七窍玲珑心,研制出神物香皂肥皂,并以此为契机,引来四方客商齐聚一堂,赚钱的手段堪称空前绝后,一场有趣又新奇的促销活动,使得香皂和肥皂几乎在一上午时间,已传遍了整个保德州甚至邻近州县,他研制出好看的旗袍,穿在女子身上,端的好看惹眼。

    他提出的代理制,此种经商方法,可谓冠绝古人陶朱公也未见得有此才能。

    最后的名额大拍卖,一锤定音,一下午时间,敛财数百万两白银,一切的一切,在王琼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陆扬是个经商天才,这是毫无疑问的,她的叔父赞叹不已,直言后生可畏,对陆扬发自内心的欣赏。

    王琼生在经商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王家惊才绝艳的天赋子弟不是没有,但和陆扬比起来,却是小儿科。

    现在陆扬身上穿的衣服奇奇怪怪的,令她很是困惑,莫非这又是他研制的新奇服饰?

    毕竟有旗袍在先,王琼觉得应该就是了。

    昨晚,王琼已经偷偷的试过旗袍了,站在铜镜前,打量身穿旗袍的自己,王琼感到甚是羞涩,因为旗袍绝不同于大宋女子身上所穿的宽松衣物,旗袍贴身塑身,把女子玲珑身段,显露的浮凸玲珑。

    王琼心道,陆扬作为一个男子,怎的喜欢研制女子服饰,而且设计的极为那个,莫非他喜欢看女子的窈窕身段?

    她很羞涩,也喜欢旗袍,可是她能穿出来给人看吗?

    她可不是陆家的婢女,有个标新立异的主子,所以跟着主人一起标新立异。

    王琼有傲人的身段和芙蓉美色,如穿上旗袍,在陆扬身前走动,会不会吸引他的眼球呢。

    王琼一想到要面对陆扬火辣辣的目光注视,就芳心撞鹿,面如火烧云。

    春妮等已在厅外准备完毕,野驴和邓世标挎腰刀,身背强弓箭壶,箭壶插满箭羽,手里分别拎着巨大的食龛。

    食龛里盛着酒菜,时令水果和饮用白开水。

    此时,高得旺匆匆赶来,进入客厅,抱拳作揖道:“主上,马车已准备停当,候在门外,是否可以出发了。”

    陆扬看看王满堂等人,点点头,道:“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