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风雪伶仃酒不醉人(第1/3页)那年刀锋正寒

    北风卷地百草折,

    胡天八月即飞雪。

    雪纷纷扬扬。

    他站在风雪里。

    风雪肆意摧残着他。

    他眯着眼睛。

    长街上不远处又多了一个人影。

    这个人浑身衣衫破破烂烂,脚下步子虚浮无力。

    脸色通红,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

    他一手扶着墙,沿着街边晃晃悠悠的走着。

    他的手里提着一斤酱牛肉。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三步。

    两步。

    一步。

    神秘之剑忽然睁开了眼睛,那双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光!

    剑光!

    剑光中带着血,粘稠的血,洒了一地,连风都吹不散。

    他的脸上浮现出了难以掩饰的笑意,伸出手到醉汉的怀里仔细摸索了一番,直到摸出了一块儿碎银子,他才罢手。

    那银子尚带着体温,十分暖和。

    “喂,在春雨楼前当街杀人,你也不怕死?”

    这是个有些苍老,却又中气十足的声音。

    神秘之剑抹了抹脸上的鼻涕,有些疑惑的抬起头。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老人,个子很高,眼窝深陷,满脸都是褶子。

    他的身上穿着鹿皮的小袄,靠近领子的地方有一抹白,是雪狐的尾巴制成的坎肩儿。

    袄子很暖,他却弱不禁风。

    起码看起来是这样。

    他又说了一句:“我问你,敢在这里杀人,你不怕死?”

    神秘之剑怕死吗?

    他冷笑一声,说道:“老头儿,你都半截入土的人了,少管大爷的闲事,否则,嘿嘿,大爷手里的剑可不长眼睛!”

    听的这话,老丈也不害怕,他只是看着对方那副邋遢样子,本能的有些嫌恶。

    他说道:“剑是烂剑,人是烂人,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说着他摇头叹了口气。

    神秘之剑也不在乎,他站起了身,顺手摸走摔在地上用纸包上的酱牛肉,却没有进春雨楼。

    他身上的银子不多,到了春雨楼,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长街的尽头还有一家酒肆,有酒还不贵,如果可以的话,还能吃上几张热腾腾的肉饼子,这样一比,只有傻子才会去春雨楼呢。

    老丈看着他的背影,忽然高声喊道:“不长眼睛的剑是杀不了人的!”

    神秘之剑忽然怔了怔,仔细那么一琢磨,笑着说了一句:“放屁!”

    他姓王,没有名字,只因在家排行老二,庄里人都叫他二狗。

    王二狗自幼向往江湖上剑侠的飘逸生活,可是庄上的铁匠没钱就不给他铸剑,于是他就自己拾了一根铁棒,花了两年的时间,总算磨成了一把剑的样子。

    于是乎,他就把家中二老全部交由了从小精明能干的大哥照顾,在大嫂的扫把加父母双亲的责骂中灰溜溜的出了门,随后挺胸抬头的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人生嘛,有时候不就是这个样子?

    只可惜,离家三年,王二狗学武不成,练剑不成,打家劫舍又不愿意,只是偶然间得了一个机会,这才成了一名最下三滥的杀手,靠杀些地痞流氓浑浑度日。

    当然,这对于王二狗来说没什么可惜的。

    他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即便环境再恶劣,他也会想尽办法的说服自己,这些都不算什么,更难的事情,还在明天等着他去做呢。

    两文钱一碗的劣质掺水黄酒他津津有味的喝了三大碗,热腾腾的肉饼子半斤一个他吃了仨,肚皮撑得鼓鼓的,仍旧眯着眼睛贪图着屋子里的几分热气。

    冻得青的脚趾头和手指头开始痒,痒他就挠,这些都是小事,没什么可在乎的。

    他坐了许久,仍不愿意走。

    这可不是他想在这儿过夜,虽说这主意铁定不错,但店家肯定不会让他这么干。

    离天黑还早。

    对面的桌子上坐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妇人,一双青色薄纱连衣裙,高底绣花的鞋子包着小脚儿,兔皮的小袄裹着酥胸,看的他两眼直,一双眼睛都快钻到对方的胸围子里了。

    即便看不清眉眼,他也知道,这定是一个长相绝美的女人,美艳,高贵,绝非寻常乡野村姑可比。

    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这是伟大的王二狗的直觉。

    这样的一个女人不应该出来走江湖,也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凭借着猎狗一般的嗅觉,王二狗也在这个最多不过二十五岁上下的女人身上闻不出半丝江湖气。

    欣赏美女自然是一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可是本质上他并没有什么想把关系更进一步的兴趣。

    因为他觉得女子漂亮是漂亮,但是年纪太大了,配不上自己。

    他欣赏的同时,也很好奇。

    女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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