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农产品公司(第2/2页)大建筑商
,算下来挺好。
而林震西和蔡国强这边,租金也就相当于一平方十块钱而已。得到一个这么大而且专业的育菌房,而且里边所有设施齐全,更是很划算的事。
不过蔡国强却认为这样对林秋不公平。因为表面看来,林秋要建的育菌房连设备起码要投资七八十万,投资最大却获利最小。就这样收租金,恐怕得六七年才能回本。
蔡国强就提议三人共同成立一家农产品公司,林秋用育菌房及设备所有权入股,占股百分之五十;林震西用二十万现金入股,占股百分之二十五;他自己用技术入股,占股百分之二十五。
这个方案反而林秋不同意。其实这个公司最大的利润点在于荔枝菌的种植技术,如果成功了,可预期的利润相当高。这下林秋叔侄俩占了百分之七十五,就好像他们叔侄二人抢了人家的科研成果一样,而且小叔林震西的占股比例太少,对他也有点不公平。
现在还没成功,大家都觉得没所谓。假如到时成功了,很难说不会生出什么龌龊事来。
最后商定的方案是:林秋用育菌房和设备的使用权入股,占股百分之二十,林震西用二十万现金入股,占股百分之四十,蔡国强用技术入股,占股百分之四十。
这样的话,育菌房和设备的所有权还在林秋手里,相当于用租金入股,换言之,不收租金,改为每年分红,而且有百分之二十股权在手。
假如荔枝菌种植项目获得成功,百分之二十的股权和红利肯定比收租金划算得多。假如项目失败,林秋还可以用育菌房和设备种植其它菌种,不会血本无归,而他们两个则什么也捞不到。
三人谈妥,只等大伯把菜地的承包手续办下来,就马上开始建育菌房。这个由林秋一手包办,他们两人就不用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