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谁会怕钱多(第2/2页)大侦探李重
匹拉动,所以李重计算速度大概是每小时二十到三十公里之间的样子,虽然是土路但是很平整,没有什么大块石头的样子,路过一处山边的道路,路上有滚落的石头,老亨利都会让商队休息一会,然后和佣兵和农夫将石头清理出路面,好像这是这个世界行商的规矩之一,清理路面。
夜晚,商队就在路边的平地上停下来,大车围成一圈,民夫在附近砍来木头,升起篝火,大家围着篝火取暖睡觉,并没有人守夜,当然李重也不会去守夜。
第二天商队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准时出发,无论是民夫和佣兵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熟悉的就像流水线上的操作工一样,李重明悟,这些人的工作,与现代化世界那些流水线上的工人,又有什么区别?无非是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短期和长期,需要自己找工作和工作会去找你的区别,两个佣兵一个叫做汉尔,一个叫做范迪伦,都是西乌特雅镇土生土长的人,在军队服役五年之后,成为一个职业的佣兵,这一趟旅程三天的路程,报酬是三枚菊花金币,然后再从闪银镇接生意返回,能够再赚到三个菊花金币,而一枚金币就够在全夜酒店吃三顿正餐和居住一晚的,当然佣兵是不会去全夜居住的,毕竟那是商人层次才能消费得起的地方,佣兵更愿意在酒吧附近的小旅馆居住,吃喝一天加住宿也才需要三个银币,如果有相好的酒吧女郎,也不会超过十个银币的消费,而一个菊花金币可以换十二个银币,如此一趟从西乌特雅镇到闪银镇往返的活计,就可以赚六个金币,工作六天,就足够潇洒的休息六天,还能有点积蓄,所以很多年轻人都想成为佣兵,不过佣兵工会有一系列的复杂技能要求,所以佣兵的数量也只是够用而已。
两个佣兵和李重说了很多,关于这个世界他们知道的事情,都愿意和李重闲聊,毕竟李重丢出一根树枝就打死一只跑得飞快的野兔的身手,深深震撼了两个佣兵,而附近出现半兽人的事情两个佣兵也十分清楚,在路上没少抱怨老亨利应该再雇佣三个佣兵,但是看到李重的身手,两个佣兵明白了老亨利的底气何在,强者为尊是全宇宙的唯一真理,所以两个佣兵不光讨好李重,还问一句话,主动交代一百句,只为讨好李重,将他抬高,等真遇到危险,可以让李重和他俩组合在一起,度过难关。
当然路上一路平安,并没有意外产生。
所以当到达闪银镇的时候,不提老亨利的买卖,李重走访了附近的商铺,不光知道闪银镇是一个矿业城镇,还知道这里的特产闪银沙是拳头产品,是制作兵器的重要添加剂,并且价格不菲,而且是硬通货,所以以闪银镇为起始地,它所连接的所有城镇,其他商品虽然都有微弱的价格波动,但是闪银沙的价格永远都是固定的,所有的行商对任何一个城镇的买入卖出价格都完全了解,价格也是数十年从不变化,哪怕是一百年前的世界大战,也没有动摇闪银沙的价格。
所以,当李重在闪银镇的商铺里让闪银沙流过手掌的时候,他知道这种金属不光坚硬还韧性十足,是一种过去世界当中不曾存在的金属,而当闪银镇的商铺里有法杖这种东西,存在并销售的时候,李重真的觉得这个世界与过去不同,与那些将神秘与超凡都隐藏起来的世界不同,不过考虑到那台菊花牌的电视,菊花的金币,还有这个世界与王若鱼世界的距离,李重知道这个世界一定有什么他熟悉的东西存在,所以,李重决定,离开闪银镇向新长安进发。
当老亨利知道李重要去新长安的时候犹豫片刻,立刻决定要和李重去一次新长安,毕竟雇佣佣兵去新长安的价格,昂贵到就是老亨利都会睡不着觉,所以他决定,几个城镇一买卖,搞一个他有生以来最大的行商队伍,来一次退休之旅,让自己能够在半兽人的风潮越演越烈之前,赚取到可以退休的金钱,虽然他现在的金钱已经够他退休的,但是,人,谁会怕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