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签约乔丹(第2/2页)NBA之我手感正热

投三分个数在5个以上,这可就205个三分球了!

    真要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话,那他一个赛季的三分投进数还不得接近400个啊?

    一个赛季进400个……

    林阳倒也不是不行,可……

    “选乔丹吧!”

    林阳在阿迪达斯的代表走了以后,最终还是决定选择乔丹。

    阿迪达斯的这些要求他虽然可以做到,但他是为了赢去比赛,而不是为了阿迪达斯这份合同去打比赛。

    阿迪达斯这样的惩罚和奖励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所以Nike跟乔丹两家,他最终选择了乔丹。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给的合同年份少还钱多,乔丹给的礼物价格也比Nike送的那辆车要更值钱!

    代言合同嘛!

    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白了就是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