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垃圾桶里捡花的人(第2/2页)我的网友是神仙

所以她隐藏了起来,亲眼见到宋启明把东西放入格子柜,又等待了片刻才走。

    “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多久。”

    把鲜花扔进垃圾桶,陆明雪带着纸条,离开这里,去做家教。

    不坚持说人没恒心。

    坚持了说要看看人家极限。

    呵,女人!

    就在陆明雪走后。

    一个穿着破烂大衣的邋遢男人走过来。

    从垃圾桶里捡起来鲜花,咧嘴一笑,冲陆明雪鞠了一躬。

    男人腿脚有些不方便,走路一瘸一拐,在海州市被骗,找工作极难,没有任何企业、公司甚至是工地要他,只得流落街头。

    而这些天,他从垃圾桶里,每天都捡到一束鲜花,且在花店里面,这样的手捧鲜花,至少要一百六十六元,他以三十六的低价卖给追女生的男同学,学生本就没钱,也不在乎男人邋遢,便会以底价买下,哄女同学开心。

    男人琢磨着,自己这一身行头,差不多要换一下,这样才能继续找工作,否则没法去任何地方应聘。

    他叹息一声。

    前两天,他见到有人贴小广告,说要找脚上有印记的人,如果人对了,就能得到五十万,这可是一笔大数目,就算不是那人要找的人,但凡过去,也有一百块钱拿。

    一百块钱呐。

    男人每天捡一束鲜花,也得捡三天,而只要去那里让看一下,就能得到一百,甚至运气爆棚,得到五十万,还不耽误自己捡东西。

    呸,有五十万还捡什么东西,继续创业去!

    可惜。

    男人叹息,扒开自己衣服,往胸口看去。

    一个精致小巧的葫芦模样的印记,栩栩如生,就仿佛纹身一样。他父母曾对他说过,这是他的胎记,与生俱来。

    “连胎记都不争气,长得不是地方。”

    摇了摇头,邋遢男人怅然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