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垃圾桶里捡花的人(第2/2页)我的网友是神仙
所以她隐藏了起来,亲眼见到宋启明把东西放入格子柜,又等待了片刻才走。
“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多久。”
把鲜花扔进垃圾桶,陆明雪带着纸条,离开这里,去做家教。
不坚持说人没恒心。
坚持了说要看看人家极限。
呵,女人!
就在陆明雪走后。
一个穿着破烂大衣的邋遢男人走过来。
从垃圾桶里捡起来鲜花,咧嘴一笑,冲陆明雪鞠了一躬。
男人腿脚有些不方便,走路一瘸一拐,在海州市被骗,找工作极难,没有任何企业、公司甚至是工地要他,只得流落街头。
而这些天,他从垃圾桶里,每天都捡到一束鲜花,且在花店里面,这样的手捧鲜花,至少要一百六十六元,他以三十六的低价卖给追女生的男同学,学生本就没钱,也不在乎男人邋遢,便会以底价买下,哄女同学开心。
男人琢磨着,自己这一身行头,差不多要换一下,这样才能继续找工作,否则没法去任何地方应聘。
他叹息一声。
前两天,他见到有人贴小广告,说要找脚上有印记的人,如果人对了,就能得到五十万,这可是一笔大数目,就算不是那人要找的人,但凡过去,也有一百块钱拿。
一百块钱呐。
男人每天捡一束鲜花,也得捡三天,而只要去那里让看一下,就能得到一百,甚至运气爆棚,得到五十万,还不耽误自己捡东西。
呸,有五十万还捡什么东西,继续创业去!
可惜。
男人叹息,扒开自己衣服,往胸口看去。
一个精致小巧的葫芦模样的印记,栩栩如生,就仿佛纹身一样。他父母曾对他说过,这是他的胎记,与生俱来。
“连胎记都不争气,长得不是地方。”
摇了摇头,邋遢男人怅然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