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第1/2页)朝之歌
第七十九章
时间回到一个周以前。
秦萧发现,最近的顾风临总是心事重重的。
回到家也不说话,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发闷。
就连玫玫他都很少碰了,每次玫玫摇着尾巴凑上去蹭他裤腿的时候,他都十分敷衍地摸两下玫玫的头,再喂它一口吃的,就走掉了。
不过,他床头花瓶里的玫瑰花倒是每天都是新鲜的。
这似乎已经成为了顾风临日常习惯——隔几天他就会去买一支新鲜的玫瑰花,然后替换掉花瓶里枯萎的旧花。
秦萧一直想不明白这玫瑰花的寓意。
他也曾旁敲侧击地问过顾风临,然而每次顾风临都三言两语糊弄了过去,脸色也变得阴沉了,也更加不爱说话了。
按照秦萧的话说,就是“自闭了。”
为了试探他,秦萧故意提前从公司回来,等顾风临一到家,就主动提出一起出去遛狗。
顾风临点头答应,还主动接过玫玫的牵引绳。
俩人就这样在夕阳下悠闲地遛狗。
“最近都在忙什么?”秦萧问。
顾风临看着远方的火烧云轻轻叹了口气,模模糊糊地说道:“最近工作有点忙。”
这样的回答就是不想回答,秦萧便很识趣地转移了话题:“你跟那个叫左新的姑娘发展的怎么样了?”
顾风临想了想,说道:“我们这个周末要一起去看Z.A.的演唱会。”
“演唱会?”秦萧吼吼笑了两声,“可以呀,那你周末晚上是不是不回家了?”
顾风临白了他一眼。
秦萧的八卦之心已经藏不住了:“谁主动提出来的啊?不会是你吧?不对,你肯定想不到这样的约会方式,那难不成?”
“是她送我的门票。”
“哎哟,”秦萧开始酸了,“你怎么能让人家妹子送东西呢?”
“汪汪!”玫玫好奇心很重,看到别人家的狗就想跑过去聊两句,被顾风临拉住了。
顾风临瞅了秦萧一眼:“你把我叫出来不是为了遛狗吧?”
被看穿的秦萧一脸就你懂我的表情:“我可是又有新发明了哦,公司就离这不远,去看看吧。”
秦萧的小破公司还是那个样子,仅有会计师兼秘书唐一丹、技术研发汤学君,和勤杂工许六一这四名员工,在顾风临看来,这公司能坚持到现在也是个奇迹。
许六一原本是这里的实习生,工作满一个月后就被秦萧直接转成正式职工了。
唐一丹一般会准时下班,许六一刚从大学毕业不久,工作热情很高,经常留下来陪秦萧加班。
在许六一来之前,汤学君的上下班时间基本与唐一丹一致,但有了许六一之后,尤其是在秦萧让许六一当他的学生之后,他就经常跟着许六一一起加班。
汤学君嫉妒许六一和秦萧之间的亲密关系,在他的思维里,先到公司的自己应该更得老板的器重。但秦萧总是夸奖许六一,这让汤学君很不满。
不过这次顾风临跟着秦萧来到公司的时候,这里一个人都没有。
秦萧提前嘱咐过他们今天一定要准时下班了。
秦萧带着他来到自己的办公室,这里还是像顾风临上次来的时候一样乱,只不过在桌子上放了一束玫瑰花。
鲜艳的红色让这朵玫瑰成为了整间屋子的焦点。
顾风临一进门就看到了这朵花,但他除了进门看的那一眼之外,就像是刻意回避了一样,再也没有去看它。
见此,秦萧更加确定玫瑰对于顾风临来说有重要的意义。
但他并没有选择在这个时间点询问他为何玫瑰的特别之处,而是从保险柜里拿出了一把闪亮的手枪。
顾风临一见到那支枪,就知道这是真货,不是市面上卖的那些模型。他立刻皱起眉头:“买卖枪支是违法的。”
“别着急,别着急。”秦萧一边打着手势一边把枪递给顾风临,然后拿出一个装着六枚子弹的小盒子。
秦萧拿出一枚子弹:“这才是我今天要向你展示的重点。还记得掌心吧?我将Eston公司发明的掌心仔仔细细研究了一番后,根据它的原理制造出了这种子弹。”
秦萧:“这种子弹的头是圆的,虽然也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但不至于把人打死或者打残。但是,对于机械人来说就不一样了。”
秦萧又打开身后的柜子,里面放着一台朝歌型的机械人。
由于朝歌出现的时间最早,所以目前市面上最便宜的机型就是它。很多像秦萧一样专门研究机械人的,都会大量购买便宜的朝歌当实验材料。
“来,你打一枪试试。”秦萧帮顾风临装好子弹,并把手枪递给了他。
顾风临没有说话,他缓缓抬起手,将枪口对准了朝歌。
左新家里的那台机械人,也是朝歌。
跟他面前的这一台一模一样。
见他迟迟没有开枪,秦萧疑惑地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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