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0)(第2/3页)快穿之反派饲养手册

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v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他的启明星,默不作声地在他的夜空亮着,把他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吸引了过去。

    但这份感情他也藏得很深,可在宋七晚记得那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勇敢一步也没关系了。

    混世魔王被困在了深渊里,她用一根根荆棘条绑在自己身上,做成盔甲,把漂亮的一面露出给别人看,自己被荆棘刺刺得遍体鳞伤。

    他作为大魔王,他要去把混世魔王救出来。

    总有一个魔王要伸出手,他们才能握手言和,宣告世界和平,魔王和魔王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楚歌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醒过来,就看见枕边的顾凛,她大惊失色,而后惊叫出声,推了推顾凛,“顾凛,你怎么睡在我枕边!”

    顾凛睡眼惺忪,漂亮的桃花眼里水光潋滟,“又不是睡在你床上,宋七晚,现在天还没亮呢,继续睡吧。”

    楚歌觉得顾凛说的很有道理,闭上眼决定睡个回笼觉,然而在十分钟后,楚歌的意识清醒了过来,她再度睁开了眼睛,“顾凛,你现在,立刻,马上,去你自己的床上睡觉,不要在我的旁边睡觉。”

    顾凛闻言果真站起身来,去了旁边的看护床,随手拽过了被子,倒在床上睡觉了。

    楚歌手缩回了被子里,觉得后背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了一样,伸手一摸,是块巧克力,床头灯昏暗的光芒,映照出楚歌因为贪婪而扭曲的面孔。

    房间里响起了窸窸窣窣的撕包装的声音。

    顾凛睁开眼,而后坐了起来,看向了楚歌,说道:“宋七晚,你忘了你昨天吃酒心巧克力喝醉的事情了吗?现在还要吃吗?”

    楚歌手一哆嗦,巧克力掉在床上,楚歌伸手去接,继而看到那块巧克力转了个圈,掉到了地上,这下子是彻底不能吃了。

    顾凛心满意足地躺好,盖上了被子,继续睡觉了。

    楚歌彻底心灰意冷,拉了拉被子,也继续睡觉了。

    第二天护士把楚歌的饭菜从流食换成了主食,楚歌身上的血袋子也被拔掉了,双喜临门的情况下,楚歌得意洋洋地从顾凛那里要回了自己手机的使用权。

    “喂,妍妍啊,那个我想吃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就要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

    景妍此时正和沈良辰在吃饭,不过还是古怪又诡异的三人行,景妍,容青,和沈良辰。

    容青说如果遇到记者,或者是认出景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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