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家破人散(第2/2页)殷宋
使范大人竟敢趁人之危,如此对待陈老爷的家人。还好,陈老爷有先见之明,把二夫人和二公子送出了福州城。
幸好,把守府第的士兵念于陈老爷的旧情,故意开门放行。府第里一片混乱,大家都匆忙收拾东西,准备逃生。丫鬟青和金凤当然也是加入了逃生的行列。
青姐姐,那我们去哪里?金凤问。
去一个安的地方,虽然是我十分讨厌的地方。青。
丫鬟青要带金凤去的不是什么好地方,正是福州城最出名的风月场所——清风楼。原来,青从生长在这个地方,是清风楼老板娘的私生女。当然,清风楼这种地方,它不是什么好地方的人,大多数是处于一种道德上的偏见。对于某些人而言,这里恰恰是人间的极乐世界,一个没有时间流逝的永恒之地,没有权利的争斗,没有金钱的诱惑,与世无争。无论是高高在上的老子,还是凶恶跋扈的大爷,只要来到这里都可能变成趴在地上跪舔的哈巴狗。任何权势在这里都没有效力,任何金钱在这里都有可能一文不值。
金凤被青带领着第一次来到了清风楼。金凤的第一印象是,外面的世界黑白交接,这里则是粉红色的,不论男男女女,每个人的脸上都像擦上了粉红色的胭脂,充满了羞涩和无赖。
青和金凤俩人前脚刚刚踏进清风楼一步,一个气势汹汹的女人像个炮仗一样地冲过来,双手叉腰边走边开始骂了起来。
“臭丫头,你还知道回来呀!老娘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你倒是好,嚷嚷着要离开福州城去找那个穷酸书生!而且走就走,几年了一个影儿都没有!不是很有能耐么,什么没有我会活得更潇洒,咋啦,滚回来干什么,潇洒不下去啦!外面乱糟糟的,一会儿死人,一会儿打战!你倒是好!哪里乱,往哪儿钻!福州城安详平和的时候,你偏要跑外面去!这福州城现在兵荒马乱的,你倒是回来了!”
原来这个女人就是清风楼的老板娘,青的亲娘。老板娘此时走到青跟前,见青不是一个人,还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孩,问道:
“这个家伙是谁,难道是你生下的孽种?噢我的天哪!原来你离家出走是因为被那个穷子搞大了肚子!我早就知道那个臭子不是什么好东西,跟你爱得要死要玩,玩够了,惹出孽种来就一溜烟跑了。你呀你,学什么不好,学你老娘!早知道我不能把你生下来,应该像屎一样拉进茅坑里。”
老板娘自个着欢快,完不顾青的表情,青没有办法听下去,只好打住老板娘的话,道:
“闹够了没有啊老板娘,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那么笨呀!不明不白被男人搞大肚子,害得我来到这个世间受苦!我才离家出走不到两年的时间,哪来这么大的女儿呀!蠢得跟猪似的,真是的!”
“那她是谁呀,捡来的?还是买来的?看起来倒是个好苗子,再养个十年一定是个出众的好货色,应该不会亏!”
“够了好么!你以为天底下的女人都跟这里的贱货一样么!”青刚完,便引来了周围的姑娘一阵齐刷刷的怒视,后悔莫及。
“那她是哪来的?”
“她叫金凤,是我之前伺候的姐,以后啊就当是我的妹妹吧。来,金凤,叫一声老板娘,算是认识了啊!”
“老板娘,你好!”金凤问候道。
“好个屁!我,你这个姐是哪家的千金啊?竟然愿意跟着这个臭丫头到这里来?还要当这个臭丫头的妹妹,你是脑子进了水的姐吧!”
“我老板娘,你的嘴怎么就这么臭呢!咳咳,至于哪家的千金你就别管了,反正那个家已经没了。”青看了看金凤,继续道:“何况这个可怜的娃也被赶出家门了,就当自己是落难的凤凰吧,姑且变身麻雀先留在清风楼吧。”
金凤听了点了点头。
“名字叫金凤,还真以为自己是金色的凤凰呀!把她留在清风楼,谁来养她啊,你养还是我养啊?何况还是一个姐,难道老娘伺候你一个不够,还要再伺候她不成?”
“我不用别人伺候,我会学着做事情,什么事情都做。”金凤近乎哀求的道。
“听到了吧!听到了吧!我们帮你做事干活,你负责我们的吃喝拉撒!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行了,就这样吧,我知道老板娘你也忙!你就忙你的去吧,我们上楼换身衣服!不用你伺候的!”
青着,拉着金凤上了楼,留下老板娘一人在那里气得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