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数字领域(第3/3页)打造功夫巨星

长夏洛克提起过。1989年你卖出版权时是300万美元。而今年鲍威尔却提出1500万美元才能让你赎回。鲍威尔是个合格的商人,却不是一个顶尖的商人,他的目光太短浅了。如果是我的话,绝不会提出这样的糟糕价格。”

    “陈,那你的意思是同意我赎回《终结者》?”

    “为什么不呢?”

    《终结者》系列成功有一大半功劳在卡梅隆和施瓦辛格这个组合上。而这个系列故事内涵在八九十年代还算前卫,但到了新世纪就变的很一般了。所以,到了2003年《终结者3》的时候,这部投资2亿的电影,竟然只获得了4.3亿的票房。比1991年《终结者2》的5.2亿全球票房竟然还少了9000万!之后更是一部不如一部。

    所以,如果能现在用这部《终结者》换来自己想要的利益还是很划算的。

    “陈,谢谢你的慷慨。我准备用800万美元的价格买回《终结者》的版权,你觉得怎么样?”卡梅隆提议道。

    “可以。但比起这个购买方案,我更中意另外一项置换方案,詹姆斯,想要听一听吗?”

    “哦?置换?你说说看。”

    “据我所知,你在数字领域特效公司有股份是吗?”

    “是的,数字领域是斯考特·罗斯前年成立的特效公司,我和好友斯坦·维斯顿都在里面入股了,各持有30%的股份。你对这个特效公司感兴趣?”

    陈卓点头道:“是的。据我所知,“数字领域”经理斯考特·罗斯为人非常保守,你跟他相处的很不愉快。公司的业务也开展缓慢,如果按照市值估价,最多1500万美元。我现在想要用价值800万美元的《终结者》版权置换你30%的公司股份,溢价超过70%,你能感受到我的诚意吗?”

    陈卓这么提议,其实并非没有根据。斯考特·罗斯原本是乔治卢卡斯旗下“工业光魔”的一名经理,有着自己的理想抱负。但自从卡梅隆和他的好友斯坦·维斯顿入股公司之后,两人仗着加起来60%的股份,一直对公司经营指手划脚,双方矛盾日益激烈。

    而卡梅隆却因为《泰坦尼克号》的拍摄,对纪录片产生浓厚兴趣,有了想要离开“数字领域”的打算。

    这时候陈卓的提议,可谓是挠到了他对的痒处。而且虽然陈卓嘴上说着是商量,但既然他有这个打算,不达目的岂能干休?

    在有意离开的“数字领域”和《终结者》版权之间衡量一番之后,卡梅隆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的孩子《终结者》。

    “数字领域30%的股份是你的了,陈!”

    “明智的选择,詹姆斯!希望以后多多交流,我想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当然,你这里的咖啡真的很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