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传奇影业(第3/3页)打造功夫巨星

盟由此诞生。

    蝙蝠侠明明有强大的实力,可以推动哥谭立法,让社会秩序变得更好,但是他不能,因为民众不允许改变现状;变种人明明有强大的实力可以促进整个世界进化,让所有人都获得超能力,但是他们不能,因为民众害怕现有秩序被打破..........

    所以超级英雄、政府、罪犯以及普通民众之间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若即若离,又相爱相杀的关系,这才是美式超级英雄的魅力所在。美国皮民们沉浸在这种纠缠中自得其乐。

    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中国的文化背景里,会怎么样?人王方平刚想带领人族崛起,但是一群皮民说:你不能打破现有秩序。然后方平乖乖的就回学校做自己的学生会长去了。你猜读者会怎样?

    孙悟空独斗十万天兵天将,正在大显神威,突然有些猴子说:大王你不能逆天而行啊。然后孙悟空听取了建议,乖乖去当弼马温了。你才读者会说什么?

    哪吒刚变身成功,手持火尖枪指着敖丙的眼珠,突然民众说:你不能干啊,否则我们就遭殃了。然后哪吒就乖乖的回到父母跟前去做乖孩子了,你猜中国观众会怎样?

    喷你一身口水都是轻的!你没打破一切束缚,改天换地的气魄,你装什么英雄?

    美国的超级英雄是憋屈的活在现有体制内,皮民们的拯救者。

    而中国的超级英雄是像人王方平、孙悟空、哪吒这样的斗天、斗地,打破一切束缚的超脱者!

    2002年《英雄》上映,在美国获得了大成功,而在国内骂声一片。

    为何?

    刺客无名最后时刻放下屠刀,不敢打破现有秩序,这是符合美国超级英雄内核的。

    但是对于中国观众来说,这种不敢打破常规的人,根本称不上英雄。你早知道自己下不去手,就别去啊?还浪费自己那么多同伴的性命,结果最后关头怂了?这种人能称之为英雄?

    不!

    美国超级英雄和中国的超级英雄存在着巨大的社会文化与历史背景之间的隔阂。

    很多人看到美国的超级英雄大获成功了,就急匆匆的要搞自己的超级英雄,看见别人有什么,就觉得自己也要有什么,这本身就是一种病态。

    中国需要的超级英雄,是能引起大多数国人认同的精神与思想,然后将这种思想具象化,赋予他们血肉的人。

    这个英雄,可以是古代一偌千金的荆轲;可以是追亡逐北斩杀匈奴的霍去病;可以是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的关羽;可以是悲凉吟唱满江红的岳飞;

    也可是携弓负剑的剑仙、还可以是腾云驾雾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孙悟空、甚至发光放热口吐烈焰的葫芦娃也可以。

    中华五千年文明英雄数不胜数,何必拾人牙慧去玩什么“美国超级英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