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为何哭,又为何笑(大章)(第2/4页)姜酒里

你真毒舌,但是你得听我说,没人愿意失败,我只是失手了,过去无法重写,但现在可以更真,Please,我需要你的温…”

    未等说完,西装男人一个猛虎扑食。

    天杀的。

    阿姆连忙避开此人的疯狂举动。

    “滚!说好的幸福呢?”

    “额……其实幸福是一种只能让我们不断追寻的东西,而我们却无法真正拥有……也许?”

    “呵,也许这就是我们坐在这儿半个多小时,期间忍受无数路人的白眼,以及超过九个男人对我们身体的暧昧打量,和性幻想的缘故?”

    “噢,你让我回想起不好的回忆了,那群人gay看着我的屁股眼神真是火辣,假如眼神有温度,我的屁股已经不止一个孔了。”

    “What?”

    “千疮百孔。”

    “No…我不是问你这个,我的意思是——他们是gay?”

    “God,哈哈哈,你不知道?那你能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能和他们聊得如此起劲,还互相交换照片和电话号码?我猜今晚,他们会对你的照片进行不可描述的行为……哈哈哈!”

    “God!幸好我的照片随身携带,不然进不了青年之家过夜了。”

    “哈……额,咳咳咳,What?!”

    “这是我的照片。”

    “NoNo!!我不是问你这个,我的意思是——你给的照片…”

    “你的,我还写满了你的联系方式,还有一句真诚的问候,‘幸福的字眼里,不能缺少你。’我想他们今晚一定通宵…”

    “The  Fuck?!这句话不是cbs电视台套套的广告吗?!”

    零下的温度,两人差点冻成冰雕,还好阿姆留了一手,没把军大衣给卖掉,不然两人就成傻雕了。

    这人一副恼羞成怒的模样,其动作却一点都不含糊,抓住阿姆被逗笑的瞬间,想要再次出手。

    想必是真的逼上绝路,冷得实在受不了了。

    早就预料到,所以才没有上当,阿姆颇为灵性向后蛙跳了一下,恰好躲开他的强取豪夺,顺势起身往另一街道走去。

    在这里待得有些久了,阿姆觉得是时候起身,去往下一处地方了。

    走之前,阿姆不忘把魔方丢了回去,别人最重要的东西,对他而言一文不值。

    “还给你。”

    西装男人慌乱地接过阿姆丢回来的魔方,看到阿姆头也不回的离开,看情况不似玩笑,急忙开声喊道:

    “嘿,小伙计,你要去哪里?要离开了?走之前,不介意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吧,甚至这么多天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你猜。”

    阿姆侧头笑了笑,微微上挑的嘴角说不出的调皮和恼人。

    “……”

    西装男人是个崇尚断舍离,懒得触碰无用而繁杂的人际关系,但这种人,一旦真的认同一个人,是会投入自己真心的人。

    他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这孩子有趣,对他的胃口。

    况且,他还欠这小家伙的债,欠的不仅是钱债,还有人情债,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相信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的。

    看到阿姆的身影渐行渐远,却始终不回答他的话,他想要追上去,没走几步,又迫于残酷的天气,不得不双手抱紧肩膀,可怜兮兮退回在角落里,颤抖地开口道: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的口音太重,是西北地方常用的方言,还有你的习惯,我猜你是梅塔坎小镇那边的人。”

    呵,拙劣的试探。

    阿姆摇头失笑,径直走着,虽然一时间没有想到该往哪个方向走,但也不走回头路。

    看到如此场景,西装男子把玩了手中的魔方,似乎这能带给他一点温暖和底气,也为了给自己鼓励打气,用着自己最大的音量朝着阿姆喊出自己的心里话:

    “你该回家了,不要再流浪了,等我成功了,我去找你,小伙计!”

    阿姆依旧只是随意地摆摆手,动作和气质说不出的潇洒随性。

    最后仅仅留下一句话,其余音犹存。

    “一个人每天至少应当听一曲好歌,多看一个人,就像看一幅好画,如果允许的话,就在多走几步,多看些不同的风景。”

    ——

    走了许久,穿过大街小巷,车水马龙,最后止步在某地。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还是因为走的太久,阿姆的脑海里竟然闪过强烈的晕眩感,一时间让他顿步不前。

    侧头望着对面的一家汉堡店,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思考了片刻。

    决定强撑着身体,穿过马路去,就在这时,腹部又产生一阵夸张的剧痛感。

    他忍不住大口喘气,踉跄几步,径直跌倒在了马路牙边。

    冷汗直冒,尝试着攥攥拳头,只能无力的松和握,连撑起身体的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紧皱眉头,想不出什么原因,只好解释自己是太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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