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意料之外的审讯(第1/2页)警探长
这些女性确实是不难找,有些小案子,比如说票、小偷小摸之类的案子,因为确实是没那么大的精力去破案,有的案子成了悬案,但是沾了命案
费明、费鹏、酱菜李都没有跑,警察找到三人,是从三个不同的地方找到的。
白松的脑海里,已经排除了这三个人以及董晓云四人的作案嫌疑,酱菜李同样没有作案时间,因为他第二天一大早,五点多就到了市场在卖酱菜。董晓云更是没有可能,毕竟如果没有他一次次去报警说失踪,就陈某这种社会闲散人员,丢了半年都不一定有人知道。
费明和费鹏从拘留所出来之后,就闹了矛盾,不在一起住了,这次被警察叫了过来,谁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
白松的工作今天没办法开展,主要是陈某的人际圈他确实是不知道,需要通过技术部门进行查找,白松只能等消息,因而,虽然白松没有参与三人的询问,但是他们几个人一直在刑警队待着等结果。
结果却跟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费鹏所说的情况,跟之前所说的完全一样,陈某搞到了一个墓的地址,然后需要点人手,于是就叫了费鹏等几个人密谋,但是因为“潜在的利益”分配不均,闹了不少别扭。并且在陈某的家中吵了一架。
但是费鹏所说的这个事情,没有费明,另外还有俩人,一男一女,男的是陈某的朋友,女的不像是做正经职业的,费鹏一个也不认识。费鹏表示,并不是没有达成协议,而是约定的时间没到,疤脸就吃独食,自己走了。
费鹏此时也供述了,当时正是因为要掺和这回事,他交了1000块钱的“入伙费”,结果才导致这个月没钱花了,才有了第三天偷猪的事情。
有些人月薪三四千,但是依然会为了一千块钱违法,做点小偷小摸之事,不过这些大家听来都司空见惯了。
不过,如果费鹏没有说谎,那么,费鹏和费明虽然都知道这个事,但是密谋的不是一天,陈某是把两个人单独叫到一起的?
这么说,陈某的邻居听到的隔壁吵架的声音,不是偷猪案发生的前一天晚上,而是前两天?
那么,费明呢?
费明可能也是感觉到了什么,几经审讯,这次也是招供了,他承认,在偷猪案的前一天晚上,他去了陈某的家中,同行三个人,都是女的。
都是女的???
询问的屋子里有监控设备,白松等人在会议室里能看到过程,白松连忙拿出了自己的储存卡,插到电脑上和屋子里的人一起看了起来。
五个人进入陈某的家中,这个是可以通过录像看出来的,至于性别
白松之前一直默认这几个人是男的,还在想为啥这几个人进屋之前不四望一番,现在费明这么一说,还真的是如此,这三个人从体态、步伐上面来说,大概率为女性!
只是,这三个女的都不是那种纤细苗条的大美女,否则一眼就能看出是女的。白松估计,这三个人都是一些身价低微、相貌平平的边缘人员了,简单来说要不上价格那种。
费明承认了,当天晚上,陈某约了三个女的一起去他那里玩,单独叫了费明,费明当然开心得不得了
这个倒真是让所有人始料不及,只得从费明这里,记录了一下这三个女性的具体相貌、体貌特征等情况。
问到“墓地”的事情,费明也知道一些,费明不仅知道,而且还参了股。
费明比费鹏聪明,对于这次的凶险,他是略知一二的,毕竟只要沾了这些东西,要么危险很大,要么很可能被警察抓了判很多年,他不想掺和,但是又不想放弃这个发财的机会,因此得知了具体的、可靠的线索之后,他决定入股。
费明虽然也乱花钱,但是比起费鹏更聪明一些,平时也知道攒点钱,因此,他赞助了陈某5000块钱,陈某答应他,如果成功回来,会分他收货的一成。
因而这个晚上的碰面已经碰面后的安排,就是合作的一部分。
费明其实挺自负的,看人也比较准,陈某这个人是坏,但是费明也不是吃素的,他也不担心这个钱会如何,当然了,即便没了,即便陈某就为了这一个多月的工资跑了,他也不慌。而陈某只要真的回来了,他为了封费明的嘴巴,怎么着也得给够好处,到时候具体是多少钱,就看费明拿捏了。
董晓云那里常年压着俩月工资呢!费明是和董晓云关系最好的,陈某如果跑了,这个钱他有的是办法弄回来!
各怀鬼胎,陈某和费明、费鹏的合作方式完全不一样,而费氏兄弟之间也是互相不说这个事。
如果陈某真的是去盗窃文物了,那么,费明这种资助行为,就构成了帮助犯,一样可以判刑,但是问题是,陈某并没有去做这种违法行为,那么
费明无罪。
一个案件的主犯是怎么回事自不必多说,简单来说,举例说明,买凶杀人,买凶的人和杀人的人,都是主犯。
从犯就有些麻烦了,不多赘述,总之,如果陈某去盗墓了,费明就属于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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