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又死一个(第1/2页)警探长

    这个破坏录像的人,不可小觑。

    白松如此解释了一番,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

    任何事都得讲究合理性,不能把犯罪嫌疑人当成傻子,这是最最基础的原则。

    这案子对外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轰动,几家媒体也只是报道了交通事故造成肇事方死亡,虽然也上了新闻,但是车祸还是很常见的。每年的五一、十一期间车祸都很多,逐渐的也没人关注这个事情。

    分局和支队这边还是无比重视。虽然没有限期破案的要求,但是,从秦支队到下面的每一个警察,都非常用心。

    到了晚上八点多,已经有了足够多的线索摆在了桌面上。

    白松并没有上前线,倒不是他摆领导的架子,而是这个案子其实他也应该回避一番他是本案受害人。

    之所以这么说,又得说法律问题了。

    张三捅了李四一刀,致李四死亡。这期间,李四的价值一千元的限量版衣服被刀捅破,失去价值,那么在考虑张三故意杀人罪的同时,张三是否犯了故意损毁财物罪呢?

    当然,衣服价格可能不高。

    那么,白松这一次,司机为了杀掉车内乘客,把白松价值20多万元的车子撞的报废,是否触犯故意损毁财物罪呢?

    当然触犯,只是这种情况是想象竞合,只择故意杀人罪处罚。

    可即便是如此,并不是毁车的行为就不违法了,所以白松当然也是本案的相关人、被害人。

    理应回避。

    当然了,只是理应毕竟这是

    刑侦支队的战斗力非常强,永远都不是离开白松不能运转,几乎每过半个小时,就会有新的线索和新的发现。

    晚上八点半,一个很重要的线索浮上了水面,二队确认了曾经给卡车破坏刹车设备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这个犯罪嫌疑人,之前大家也都大体分析过,基本上是个年轻、缺钱、身材瘦小的男性。这并不是大型卡车,离地间歇并没有多高,而这个车子停在这里,也没什么合适的起重设备,所以能钻到车下做这个的人肯定是身材瘦小的那种。

    白松作为队长,第一时间拿到了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资料,只是看了一眼,他就皱起了眉头,直接跟二队的同志道:“这个人不用抓了。”

    “嗯?”二队的人有些不解地看着白松:“为啥?这个人已经被其他单位抓了吗?”

    这种情况倒是常见,公安破案的时候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追了好几天的一个小偷,眼看就要抓到了,结果被另一个分局的警察提前抓走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么多分局,甚至还可能有外省的警察,案子又那么多,怎么可能每一个案子都通气?再说人家也不知道你也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线索不是?

    “不是,他已经死了。”白松叹了口气,这案子比想象的还麻烦。

    “啊?”

    “嗯。”

    这不是别人,正是光头手下的那个小瘦子,曾经爬电线杆,后来死于破伤风那个。

    这个人的病例白松看过,曹支队当时从医院拿到的是这个人的资料和其他材料,白松还是看了一眼关键内容的。病例里很清楚的写着,自己爬杆子,然后不小心被生锈的铁器划破皮肤。

    他并不是被人谋害而得了破伤风,确实是自己不小心,但是后来病情没有被重视倒是真的。

    按照时间推算,这个小瘦子去做这个破坏刹车的事情的时候,已经得了破伤风了。

    破伤风是有潜伏期的,而且刚开始发病也没那么凶,所以这段时间他去做这个事情也不是不可能,而且生病了想赚一笔钱也算是正常。

    白松觉得这个事不会这么巧,立刻找人通知了三队的警察,打算叫到一起再开个会。

    之前考虑自己的车子被发现一事,白松就怀疑过光头,甚至,自己曾经在饭馆吃饭,被光头扔了一盆骨头的事情

    有些事可能是偶然事件,比如说白松第一天去没有饭卡,然后走进了那家大骨头店这就是巧合。

    但是天底下,会不会有那么多的巧合?这必然是不可能的。

    先假设想杀自己的人是奉一泠,那么很可能白松已经被发现有一段时间了,只是对方还没有准备好。

    后来白松去了天北区上班,让这边的某些准备发生了偏差,于是紧急联系了天北区这边的“地方势力”,也就是光头等小流氓,对白松进行一定的监视和观察。

    这就能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光头会给白松扔过来一盆骨头来显摆,这是想多一些观察,还能解释为什么光头等人可以收到那么多钱。

    十万,就安装几个高塔上的“路由器”?怎么可能?这事白松一直也没想通。

    但是如果是奉一泠安排人偷偷调查白松,那就很容易说得通了。奉一泠在这方面,可是真的不差钱。

    这么说来,这些发霉的钱就来自于奉一泠了?这也说得通,一个20年前就能到处骗钱的主儿,即便隐姓埋名,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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