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神级助攻——威尔逊(上)(第1/2页)神姬控

    枫叶城位于马其顿王国边境,因盛产一种能泡茶的紫枫叶而闻名。枫叶城常驻人口大约在八万左右,当然肯定是比不上罗马城这样的人口过百万的超级巨城。

    但以辉煌大陆的生产力,八万人口,已经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城市了。因为这里靠近黑石要塞,自从黑石要塞建立以来,枫叶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战乱。算是边境有数几个能平静生活的城市之一,也是边境第一大城。

    而枫叶城的领主,正是威尔逊子爵!

    此时一行人在枫叶城外围的紫枫树林中,他们身披迷彩袍,隐于树林下,眺望着远处的枫叶城。

    没错,正是天羽一行人,有黑雪、凌璇、艾琳娜、艾米丽、九音以及杜鲁门。

    杜鲁门抬头看了看,朝众人点点头,道:“主宰,到了,这就是枫叶城。”

    枫叶城离撒古堡很近,骑着快马,四个时就能到。天羽一行人骑得马是由骸骨战马唤醒的亡灵。赤金山脉毕竟是马其顿王国和拉西米亚兽人王国的争夺之地,找死亡的战马不要太容易!

    天羽点点头,深思片刻,“我和杜鲁门先进去,等会我发信号你们再进来。”着他把身上的迷彩袍脱下来,带上一头金发,黏上了一条胡子。

    迷彩袍、假发之类的都是六物商店提供的。如果是游戏中假发、胡子可以用来改变玩家形象,让角色更符合玩家的喜好。现实中,自然就可以用来易容了。

    迷彩袍是一件白色装备。正面迷彩,反面是黑色的。适合在黑夜与树林中使用,有一定的隐藏自身气息效果。

    杜罗门将袍子反过来穿在身上,戴上连袍帽。他是亡灵,虽然不是正统的亡灵,没有那么重的死亡气息。但为了预防万一,穿上这个袍子能更好一点。

    天羽交了几个铜币就进入了枫叶城。完就是地球中世纪西方城市的特色,脏乱差,你不心还能踩到那个啥。

    另外,这个城市的乞丐意外的多,随处可见。

    天羽皱了皱眉,不禁向杜罗门问道:“枫叶城不是盛产紫枫叶茶闻名吗,怎么会有这么多乞丐?”按理来枫叶城的居民不应该混得这么惨!

    杜罗门摇了摇头,轻叹一声,“正因为枫叶城盛产紫枫叶茶,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乞丐。”

    天羽愣了半响,才明白过来。枫叶城盛产大陆闻名紫枫茶叶,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枫叶领主怎么会察觉不到,而且大路上只有枫叶城种植的紫枫茶最佳。于是,后面的事情可以料到了。

    威尔逊自然不会放过这机会,他通过各种方法侵占平民的土地,然后种上紫枫树。

    他自己倒是赚得盆满钵满,可苦了那些平民了!他们就指望着土地过活,现在连土地都没了,这种情况自然可以理解。

    天羽轻叹一声,双拳忍不住握紧。他一开始打算干掉威尔逊只是因为为了偿还蓝斯的恩情。

    他不是圣母,没有将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的伟大情怀。但既然遇到了,他不介意为这些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平民讨一个公道!

    天羽沉默了片刻,才道:“去酒馆。”酒馆是一个城市最容易打听到消息的地方了。

    打开酒馆的门,一股混合着酒味、汗味、香水味的气味混合在一起,扑面而来。天羽忍不住皱了皱眉,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老板,来几杯上等麦酒。”

    酒馆内声音嘈杂,各种各样的呼喝声响起,实在不是一个能让人心静的地方。

    为了方便调查,天羽和杜鲁门两人都是一副冒险者打扮。天羽穿了一件紧身的衣服,腰挂一把长剑,一副剑士的打扮。杜鲁门身披黑袍,后背着一把单手重剑,一副战士的打扮。

    两杯麦酒很快上来,天羽抿了一口,却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什么玩意!

    天羽记得以前和同窗的兄弟高考结束之后,庆祝时,曾喝了一点啤酒。虽然不喜,但还凑合。

    但这是什么玩意!根咽不下去!

    相反杜鲁门倒是喝得津津有味。

    他在进入枫叶城之后就显得有点沉默,或许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是人类。就算报了仇,他又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呢?

    天羽摇了摇头,将麦酒推到一边,“老板,来一杯紫枫茶。”

    “好嘞,您稍等。”

    在远处有几个贼眉鼠眼的人正在观察着天羽两人,看见他把麦酒推开,都是眉毛一挑。互相对视几眼,好像在交流着什么。

    紫枫茶呈淡紫色,很香。喝起来味道也很好。微苦,回甜。咽下去之后,回味无穷。很好的味道!

    相信很多贵族都不介意,下午茶时喝上几杯。难怪仅凭紫枫茶,就能让枫叶城成为边境第一大城!

    这时,各种各样的声音也传入天羽的耳边。

    “贝尔,这次去赤金山脉有什么收获?”

    “别提了,赤金山脉上的玄兽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药了。很兴奋,很疯狂!前前后后我们一共折损了五个兄弟,反正最近我是不打算去了。”

    “喂!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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