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我弗利萨还没沦落到要和别人一起应战(第2/2页)诸天配角交流群
生,让我们谈论一下樱吧,能不能请你去死呢?”弗利萨阴笑起来,恐怖的语气与近乎于实质的杀意,
让间桐脏砚打了寒颤,身体的感官告诉自己,这个人,杀过的人绝对成千上万!
在间桐脏砚复杂的目光中,
弗利萨解除了人类状态,他在去张三丰世界之前,就专门兑换了一个人类状态,
这个技能可以把弗利萨变成人类,唯一的缺点就是,实力只能发挥出一半。
现在,他之所以变成这个状态,只是为了让间桐脏砚清楚自己和他的差距。
“没想到,你竟然也不是人类。”间桐脏砚说着,仿佛是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伙伴一样兴奋。
“吼吼吼,本大王从来都没说过自己说人类,人类那种潜力低下的生物,终其一生,也不过是蝼蚁变成了蚂蚱。”
“区区一个魔法生物,竟然这么放肆,哪怕是时钟塔,老朽也不会惧怕(其实很怕)。”
“哦,那就请你去死吧。”弗利萨抬起了手,光波再次汇聚。
凝聚,射出,
眼前的老虫子灰都不剩。
但是弗利萨知道,要弄死这虫子,除了从灵魂上干掉他,就只能把他所有的虫子都弄死。
“哈哈哈哈哈哈,你是杀不死我的,各退一步,我不再干预樱的生活,如何?”
一堆虫子汇聚了起来。
一个紫色的身影也出现了。
是rider,不过不是伊斯坎达尔,是樱的从者,美杜莎。
“我是樱的从者。”
“虽然之前没有照顾好樱,但是现在,我还是希望她能活下去,我们一起对抗吧。”
美杜莎说到,已经掏出了武器。
却被弗利萨一把拦下:“吼吼吼,我弗利萨还没沦落到需要和别人一起应战的程度,何况,区区一只蝼蚁,本大王从来不放在眼里。”
弗利萨说着,身上出现了一丝丝金色的气焰,气焰一出现,那边的虫子仿佛是受到了压路机碾压一般,一个接一个化作血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