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生死未卜(第2/2页)梅花玉环绶
,请求殿下立即赐予死罪。白顺章八贤王当庭为郭玮求情,请求公开审理查清事实原委。最终,赵祯同意将郭玮一案转由大理寺审判,郭玮也由殿前司监狱转到了大理寺监牢。
此案经大理寺审判,郭玮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主动坦白,且人证物证俱全,依据《宋刑统》“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判处斩刑。
这其中的曲直原委,他并未明说,此事关系梦之声誉,一旦说出,恐清白不保。
白家感念郭玮的情义,梦之更是主动提出上诉,将当日情形如一告知。宁暨违反律令私自狎妓,绑架在先,意图不轨,又挟持她为人质,郭玮不过是自卫过当反击误杀。案情及此变得复杂,大理寺内意见不一,普遍接受了自卫误杀的决议,且郭玮受审时主动供认犯罪事实,应以自首论处,理当轻判。案件又上报到刑部,刑部认同初判,认为杀人已成事实,应严格按律法。
大理寺卿认为刑部的判决有问题,如果不论青红皂白,“一切按而杀之”,不符合“罪疑惟轻”的断案原则,应该从轻处理,大理寺集体上书要求再议,请朝廷将案件发给翰林学士们讨论,于是赵祯下令,让欧阳修、吕公著等同议。
实则,刑部多是吕党一派,自然想要从严处罚,而大理寺与众多的翰林学士等与白顺章范仲淹等交好。八贤王则一直在背后默默关注着案情的进展。
自白梦之自揭宁暨为祸始末,赵祯便已经站在了郭玮一边。卷入这个案件争论的人越来越多,到后面中书、枢密院也参与合议,结果僵持数月不下,郭玮生死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