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天降大祸!(第2/2页)我在聊斋写小说
算之后的宣传、运输、人工、分红以及顾鸣自身写作的报酬等等。
当然,无论怎么算,最终利润一样可观。
按照大家商定的结果,顾鸣乃是最大收益者,将收取六成的利润。
聂小倩两成,苏灵一成。
虽说曾德皓出资最多,但属于后来者,而且苏灵也自觉,并不贪多。
说白了,她是来玩票与拉交情的,分个一成意思一下就行了。
余下一成利润则作为其他人的分红或是一些杂项开支。
总之皆大欢喜。
眼看着一切准备就绪,再有两天书斋便要正式开业。
没料就在这节骨眼上,却突然出了一件大事……
几个衙役抓到了一个私盐贩子,并在其家中搜出一千多斤私盐。
这罪行可就大了。
经秦守亲审,此人终于交待,说他是受县丞大人的指使才敢贩私盐,还说家里有县丞大人的密信云云。
秦守当即命人取来密信,并派人唤来聂鸿书。
私盐贩子当场指证,一口咬定他只是个跑腿的。
聂鸿书差点气吐血。
他连那个私盐贩子姓谁名谁都不知,指使一说从何而来?
可惜,这本身就是一个圈套。
他不认识对方,对方却知根知底,不仅有密信为证,还描述了一番他家里的环境摆设。
密信的确有一封,内容不多,但也足以可以指证聂鸿书。
重要的是,笔迹几乎也对得上……
这就让聂鸿书有点百口莫辨了。
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阴谋,对方分明是找高手模仿了他的笔迹。
有了所谓的人证物证,秦守当堂命人先将聂鸿书收押,说是等府衙的官员前来处理。
获知消息后,聂小倩如中雷击,差点没晕过去。
“玉儿,快,随我去大牢。”
没想到,到了南监,狱卒竟然不让她见。
说聂大人虽然入了大牢,但却关在单人牢房中,好吃好喝的管着。
不管怎么说聂鸿书毕竟是县丞,秦守作为县令是没有资格定罪的,只能暂且收押,相当于是软禁着。
至于结果如何,得等上面的人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