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心得番外:道·德·易·礼(第4/9页)信息全知者

,所以我们生来有责任!这独一无二的使命!我们必须当仁不让!

    做好了这一点,我们才配求道,才配探索宇宙终极真理。

    德都不好好遵守,就一味地发展技术,落了下乘,滥用道给予我们的智力,不配得到宇宙真理,只会被自然淘汰。

    讲道先讲德!求道先修德!这就是为何老子把德经放在道经前面。

    德是万物最基本的需要遵守的东西,这种基本的东西都没有做好,凭什么追求道?

    有舍才有得,得而不舍,就是缺德。一味地向地球母亲,向各种动物,向大自然拼命索取,而反过头来破坏它的和谐。这就不配当人,不配有智慧和文明。这叫万物之贼!

    人类想当万灵之长,就要做万灵大家长该做的事,得有万灵之长的德行。否则就被大自然教做人,教不会,就下台!就灭亡!

    反之,我们晚期智人把人的德做好了,我们这个物种就可以一直延续。

    这就是长生,站在全人类集体的宏观角度,这个种族与万物和谐共处,必然长生久视!必然永远屹立于万族之林!必然是无数物种里,绝不会被淘汰的存在。

    往小了说,进德修业,个人品德修养决定了在这个社会的淘汰与否。

    我经常看到依法办理这样的字眼,但其实我们的文明不是这样,那是西方的文化。

    还是四分法,道的道叫做自然,道的理叫做易,道的法叫做律,道的术叫做技!

    自然、易理、法则、技术!

    所以依法办理是错的。法不可以高于理,这一定是不长久的。

    阿道夫是合法位的,他的法是自诩高等人种,要灭所谓的低等人种,他的军人们依法屠杀犹太人,但这个法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但它合法……

    所以凡是失德,必然灭亡,终究自然淘汰。

    依法办理,结果大自然教做人了,法反而被理给办了!

    杀人不犯法,如果制定成法律,它可能长久吗?不可能。

    道、理、法、术。是一层包含一层,犹如维度,高维包含低维!

    道的理叫做易,道的法叫做律,道的术叫做技!

    易就是变化,要灵活,人法天道,天理良心。人得到了天理产生了良心,自有一杆秤。

    所以我们的文明,必然是依理制法!再依法办事!

    低维是办不了高维的!

    然而西方的法观思维跟东方不一样,他们太拘泥于条条框框,经常用法去办理,这就本末倒置了!

    还经常有律师运用术,来抠一些所谓的程序正义,那就更加低维了!

    但是我们文明不一样,我们的东方思维是从道出发,衍生下来,理一定大于法!

    哪怕我们现在因为受冲击,学了别人的一套,但最后还是变成我们具有特色的一套了。

    所以我们经常是从情理去衡量法,去监督法,这才是德。这方面罗老师讲得很好,我不必赘言了。

    有人可能要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不发展怎么可以。

    当然得发展,但要负责任的发展,人不是那么好当的,是有客观使命的。

    不是不发展科技,前提是不能太过,要考虑所有物种的利益,要负责任,要找出共赢的办法。

    科学没错,它是理的层面。但是科技,只是术的层面。

    只知道一味地发展术,为了小利而忽略理,就缺了大德了!失德就会毁灭。

    人类现在走偏了,一味得弄巧,最后只会弄巧成拙!

    现在放眼全球,只有华夏文明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懂得认真的进德修业。

    只有我们提得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我们懂得和谐相处的妙意。

    易经的道理,道的思想,全都融入到真正华人的骨子里了,可能你们自己都不知道,但它默默地影响我们。

    所以我们是个文明,不只是个国家。

    某某失德,而天下共逐之。很多人觉得这就是个借口,是,的确是借口,是野心家利用德的概念。

    但德的概念本身没错,这句话也对!此为自然选择。

    所以要不怎么说: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说对是对,说错也是错,它是阴阳二象性的。

    ……

    面把道、德说了一下,算是开了个头,描述了一下目录。

    接下来说易。

    华夏文明之核就是易。

    易经,大概是华夏文明最重要的文化核心。

    任何一名影响了、兴盛了、改变了、打造了我们文明的伟人,都学过易。

    相比起来,什么论语、什么道德经,都可以没学过,毕竟老子、孔子之前,也有伟人啊。

    周公、伊尹、伯益乃至仓颉、黄帝他们学得都是易。

    哪怕是连文字都没有的时代,我们的很多祖先也学过,因为易理早就被创造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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