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3页)异人傲世录

给予你们最基础、同时也是最崇高的东西。为此。,我的思想可以跟你们共享,我的经验可以传授给你们。但这不是重点,而仅是达到最终目的的手段。就像人类的杀戮,这种行为不是目的,为什么杀戮才是。”

    虽然这话还是有点似是而非,但比起神魔的宣言来,已经算是很直白的,至少科恩明了不给什么——可是,谁也没见过这种先”不给”的开场白!

    “但到手段,我发现一个有趣而且糟糕的现象。”到这里,科恩冲尼赞点点头,后者跑到一尊被布覆盖的巨大雕塑前,拉动垂下的绳索,布幔徐徐落下,神秘的塑像漏出了真容——金色的人类身像,右手持法杖,左手拿卷轴,怒目昂首。

    这是法神的塑像!他是一个少有的、独立于神魔之外,却被大陆普遍承认的神灵。

    法神没有独特属性,也没有宫殿、侍族和传承,更没有神迹……他的出现,最初是为了填补魔法由来的缘故,但随着魔法的普及,这个原有多种形象的末流神灵扩大了影响力,甚至成为神魔都默认的合法存在,只是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位和品级而已。

    目前,神殿和魔殿都信誓旦旦的,法神属于已方阵营。

    但实际上,法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杜撰神灵,历史上根就没有这个将魔法奥秘传授给人类的神。关于这点,有心人可以在很多典籍中找到铁证。因为在精灵、矮人等异族古籍中,不但记载了法神的诞生,甚至还记载了他被人们升华的过程……因为异族有自己的传统信仰,外来的神灵很难有市场,这样记载也不存在亵渎的嫌疑。

    可魔法的影响无处不在,久而久之,法神的影响力抵消了质疑,加之神魔和两殿的默认,人们有意无意故意忽略了事实,甚至在魔法师的阶层,以法神的名义发誓一度很流行……现在,法神雕像出现在第三信仰典礼上,而且是以第一位置出现,这将意味着什么?

    在大家绞尽脑汁的时候,科恩施施然的坐回到椅子上,而另一黄金打造的书册映入众人眼帘——只是一眨眼,它就出现在尼赞的手里。于是大家知道,容光祭司又要代替至上宣读日记,呃,或者那应该叫法典才对!

    “魔法是什么?也许一千个人有一千种解释。它可以是晋升的阶梯,它可以是争斗的利剑,学者们甚至他是思想的催化剂、梦中的彩虹桥……”昂头看着广场中金碧辉煌的雕像,尼赞用感叹的语气念着:”这些法其实都正确。而有趣的正是这点,人类不崇拜也不信仰晋升、争斗、思想、美梦的质,却在崇拜和信仰魔法这种手段。”

    “手段、方法——人类可以喜欢它,可以研究和探索它,但要将之当做信仰的话,这跟崇拜一把锄头、一枝笔、一个铜板又有什么区别?你们真的要向这些东西祈祷、忏悔吗?是的,你们可能会做,但我绝不相信你们心中会有虔诚!”

    “法神要倒霉了!”这是很多人下意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