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案情分析(第1/2页)隐形诱惑

    荣亮,贾伟,萧华,齐志斌离开之后,傅原也起身离开办公室,来到了技术科。

    虽然三角花园的抛尸现场是一处监控盲区,不过类似于环岛的三角花园东西南北,以及东南方向共五个路口是都有监控摄像头的。所以,傅原还是命令技术科提取了案发当天夜里,三角花园由东南而西北,也就是途径抛尸现场一侧道路两端两个摄像头的视频资料。

    并逐一核对当天夜里所有的过往车辆,试图从中找出形迹可疑,尤其是通过距离不足一公里的视频盲区,车速与通过时间不相吻合的车辆。

    要知道,嫌疑人要停车抛尸,根据推断最少需要三到五分钟的样子。那么在不足一公里的距离内,先后出现在两个摄像头视频资料中,不论车速,还是通过时间,有明显异常的车辆,就极有可能是嫌疑人使用的车辆。

    作为从第一现场转移尸体到第二现场的运输工具,绝对是一个案件证据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且,根据经验,在很多类似的案件中,嫌疑人往往会清理干净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的痕迹物证,却反而会疏忽掉作为运输工具的车辆上遗留下来的痕迹物证。

    “怎么样,有发现吗?”

    “傅队,我刚要下去向你汇报。”

    看到推门进来的傅原,技术科科长桂丽蓉指着她身前桌面上一张记录有十二个车牌号,以及这些车辆经过视频盲区所用详细时间的纸张解释道:“这十二辆车可以根据先后出现在两个摄像头中的时间分为三组。

    第一组是当天晚上八点到十二点之间,共三辆车,用时分别是四十分钟、五十五分钟、七十一分钟。也就是极有可能是在视频盲区对过的两家饭馆中用过餐。

    第二组是凌晨至早上五点,共五辆车,用时分别是四分钟、五分三十四秒、七分钟、十六分钟、三十三分钟,目前看来这五辆车的嫌疑最大。因为在那个时间段,据我们了解,不论是那两家饭馆还是旁边的商店都已经关门歇业。

    第三组这四辆车用时分别是十五分钟、十八分钟、二十四分钟。根据了解,每天早晨五点会有两个卖早点的贩准时于五点出摊,而这四辆车正是出现在早晨五点之后。”

    关于桂丽蓉口中所的两家饭馆,一家商店,以及两个早餐点,傅原也是知道的。考虑了一会,傅原问道:“你们有没有联系车主?”

    “正要请示傅队。”

    “这样,你们联系后面四辆车的车主,核对一下他们停车的具体原因。至于另外八辆车,把车主的详细信息调出来后,马上交给我,先不要与车主联系。”

    “是。不过要等到明天上午交警部门上班之后了。”

    “还有,嫌疑人使用的运输工具极有可能就在这八辆车中。所以,你们尝试着在调取来的,京华区及其附近的监控视频中找找看,有没有这八辆车的身影。”

    “傅队放心吧,我已经安排视频组在做了。”

    “好,一有消息记得马上通知我。”

    尽管赞同桂丽蓉的分析,凌晨至早晨五点出现明显时间延误的五辆车嫌疑最大,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排除前面三两车。若是嫌疑人抛尸后,或者抛尸前去了那两家饭馆中吃饭,趁人不备把尸体抛入了三角花园的绿化树丛中,这样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只有早晨五点之后出现的四辆有时间延误的车辆,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那个时候天早就亮了,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嫌疑人扛着受害人尸体如此异常的举动,是不可能避开所有路人的目光,不引起路人怀疑的。

    “郇叔,你觉得嫌疑人的真正目标是谁?”

    回到办公室,困扰在傅原心头——嫌疑人在胡远宜家性侵并杀害了杨文静,究竟谁才是他的真正目标的疑问再次浮上脑海。

    “三种可能性都有。”郇建国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润润嗓子后接着:“第一,目标是胡远宜,却意外遇到了借宿的杨文静。第二,目标就是杨文静,并一直跟踪她到了胡远宜家里。第三,不能排除嫌疑人是与杨文静同时借住在胡远宜家的可能性。”

    “如果是第三种可能,岂不是杨文静借住在胡远宜家不是因为家里来了客人住不开,而是有意要和嫌疑人幽会?”

    “身为副市长的千金,即便家里真的来了客人住不开,有必要去同学家借住吗?”

    “嗯,应该是不想到外面的酒店中幽会,以免留下证据被父母给发现了。”

    “若真是如此,案件就不复杂了。只需从杨文静的男女朋友入手,很快就能找到真凶。只怕不会这么简单。”

    “会不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嫌疑人是凑巧敲开了胡远宜家的房门?”

    “有,但是可能性很。”

    “原因?”

    “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物证就足以证明嫌疑人作案时非常从容。那就是,嫌疑人非常清楚胡远宜家里一时半会不会有人来。能知道这一点,则只有刚才我们分析的前两种可能。”

    “因为目标是胡远宜和杨文静之一,所以事先就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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