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第2/2页)围城

可饶恕的得意之色,好谈论时事。因为他两耳微聋,人家没气力跟他辩,他心里只听到自己话的声音,愈加不可理喻。夫妇俩同在一家大纱厂里任要职,先生是总工程师,太太是人事科科长。所以柔嘉也在人事科里找到位置。姑太太认为侄女儿配错了人,对鸿渐的能力和资格坦白地瞧不起。鸿渐也每见她一次面,自卑心理就像战时物价又高涨一次。姑太太没有孩子,养一条哈巴狗,取名Bbb,视为性命。那条狗见了鸿渐就咬;它女主人常的话:“狗最灵,能够辨别好坏,”更使他听了生气。无奈狗以主贵,正如夫以妻贵,他不敢打它。柔嘉要姑母喜欢自己的丈夫,常教鸿渐替陆太太牵狗出去撒尿拉屎,这并不Fr:qili:39:5-7

    鸿渐曾经恶意地对柔嘉:“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柔嘉道:“别胡闹”——又加上一句毫无意义的话——“她就是这个脾气。”鸿渐道:“她这样喜欢跟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柔嘉瞪眼道:“我看狗有时比人都好,至少Bbb比你好,它倒很有情义的,不乱咬人。碰见你这种人,是该咬。”鸿渐道:“你将来准像你姑母,也会养条狗。唉,像我这个倒霉人,倒应该养条狗。亲戚瞧不起,朋友没有,太太——呃——太太容易生气不理人,有条狗对我摇摇尾巴,总算世界上还有件东西比我都低,要讨我的好。你那位姑母在厂里有男女职工趋奉她,在家里傍人不用,就是侄女儿对她多少千依百顺,她应当满意了,还要养条走狗对她摇头摆尾!可见一个人受马屁的容量,是没有底的。”柔嘉管制住自己的声音道:“请你少一句,好不好?不能有三天安静的!刚要好了不多几天,又来无事寻事了。”鸿渐扯淡笑道:“好凶!好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