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情书事件(上)(第1/2页)爆笑Z班

    春祭一天天临近,军院附中还是处于戒严状态,学生春祭篮球赛依然在紧张有序的进行,自从第一场比赛险胜之后,【守护天使】这几天一直在疯狂练球。

    钱是王八蛋,没钱是完蛋,跟谁过不去都没关系,千万不要跟钱过不去,现今这个时代,宁可跪着当富豪,也不愿意站着当穷鬼。

    Z班五个少年练完球回到营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轮流洗完澡后都各自爬上床了,熊大熊二没多久便发出轻微的呼噜声了。

    真是俩没心没肺的单纯孩子,这么快就睡着了,白鹿笑了笑,拿起书准备挑灯夜读,人生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不坚持学习,如果不能每天进步,那很快就会落后,终有一天会被淘汰。

    这本【魔幻世界艳遇行】实在是太博大精深了,男主角真是太伟大了,为了打败只吃花季少女的邪恶大魔王,他日以继夜英勇战斗,让方圆百里的少女全都变成了大嫂,大魔王最后被活生生饿死了,他的事迹也因此被广为传颂。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股豪情从白鹿心中油然而生,他也想像男主角一样拥有后宫三千,幻想了三秒钟之后,蔫了,如果以后娶了无夜,后宫三千只能是妄想。

    “小白。”

    “干嘛?不要打扰我学习。”

    李马必含着笔头,裹着棉被走到小白床前,谦逊的问道:“小白,你会写情书吗?”

    “情书?”小白拨了一下头发,妖娆的道:“我的脸就是情书。”

    “-_-!”

    也是在看书的诸葛大福抬了一下眼皮,啪啪往脸上贴金:“我们用脸表白就够了,用不到写情书。”

    李马必翻白眼,没好气的道:“好了,好了,知道你们是情圣万人迷,你们会写情书吗?”

    “没写过,不会。”

    “区区一封情书而以,有何难?”诸葛大福升起一丝优越感,傲然道:“所谓情书,无非就是写一些迷惑女人的花言巧语罢了。”

    “花言巧语?你会吗?”

    诸葛大福将球踢向白鹿:“你问小白,他应该最懂得花言巧语了,小夜那么冷那么酷都能被他追到手,肯定说了很多花言巧语。”

    李马必可怜兮兮的央求:“小白。”

    “你情书写给谁的?”

    “还有问?”诸葛大福撇撇嘴道:“肯定是慕容悠然,总不能写给餐厅大妈吧?”

    “-_-!”

    “说实话,我真没对小夜说过什么甜言蜜语。”

    白鹿与无夜的相处方式与众不同,他们奉行打是情,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算恋爱,即便已经在一起了,他们的恋爱相处依然是鸡飞狗跳。

    “怎么办?”

    白鹿出谋划策了:“刚刚大福不是说了吗?情书就是花言巧语,你只要写得肉麻一点就好了。”

    “我不会。”

    “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水儿,我是蛙,你若是我的小黄花,我就是你的小青瓜,对了,不能用青瓜,如果你再提一次她男朋友,她肯定会彻底翻脸。”

    李马必一脸黑线,沉默两秒后,转移话题道:“话说回来,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水儿,我是蛙,是不是太土了一点?”

    诸葛大福仿佛自言自语的沉吟道:“沙留不住风,犹如风留不住冬,你若是我的风,我愿意化为尘埃,为你留下喜欢的冬。”

    “这个又太文艺了。”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

    “太俗了。”

    为了写出一封动人的情书,两个小白脸不厌其烦的为李马必出谋划策,三个人一直折腾到半夜才睡……

    清晨,万物复苏。

    每天能被心爱的人吻着醒来,绝对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如果不是用脚吻就更好了,白鹿睁开眼,抓住踩在胸口的丝袜玉足,重重吻了一下。

    无夜的俏脸刷一下通红,触电般收回脚,弯腰穿鞋的瞬间,白鹿起身将她拉进怀里,吻上了她的樱唇。

    王八蛋,刚吻了她的脚,无夜嗔怒反抗,反抗的力量越来越小,带着一丝薄怒的双眸慢慢合上,她乖乖的屈服了,任由心爱的男人予取予求……

    一个女人有许多面,只要男人愿意去挖掘,即便冷漠如无夜,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平时的她是高冷女神,被吻的时候会变成呆萌小鹧鸪,受惊的时候会变成小羚羊,生气的时候会变成母夜叉……

    李马必等人早就出门了,有专车接送的白鹿慢条斯理的起床洗漱,洗漱完毕后,他拿起放在木台上的情书,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帐篷。

    等在外面无夜发现他手里的信封后,好奇问道:“你手里拿的什么?”

    “情书。”

    “情书?”无夜的声音高了八个调。

    白鹿眼皮一跳,急忙解释:“是李马必写给慕容悠然的情书,让我转交的。”

    “是么?”无夜双眼迸射出寒光,夺过情书,仔细观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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