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被翻唱超过百次的歌(第2/3页)摇滚教父
在北美,艾薇儿人气最高的时候,也不过是二线中靠前的位置,远远触摸不到一线的门槛。
而在太平洋对岸,她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超越麦当娜-西柯尼的新一代天后。
然而,即使那个时候的麦当娜已经“过气”了,但也不是巅峰期的艾薇儿可以相提并论的。
至于“天后”的称号,事实上,在那几年里,属于布兰妮-斯皮尔斯。
鉴于太平洋对岸的市场在未来会远远超过北美,这种情况在2005年以后,并不是非常罕见。
有很多在北美乐坛地位其实很一般的歌手,在太平洋对岸都被捧成了神。
但大多出于流行领域,而不是摇滚。
在摇滚领域,这一现象最严重的,似乎也就只有这位朋克小天后?
罗杰不是很清楚这其中的原因,不过却属于最早关注到艾薇儿的一群人之一。
在2002年,那个时候罗杰还在上学,偶然听到一首《()》,然后就喜欢上了这个蹦蹦跳跳的80后朋克女孩。
哪怕是到后来,艾薇儿的歌风越来越偏向流行,既不朋克也不摇滚,罗杰依然会购买她的每一张专辑。
在罗杰的前世,曾爆出过一个耸人听闻的传闻:真正的艾薇儿早在2005年就已经去世,那个活跃在舞台上的艾薇儿,是一个本名为“梅丽莎”的替身。
而艾薇儿的曲风和台风大变,也是因为“梅丽莎”无法驾驭那种酷到骨子里的朋克风格。
在这名巴西网友的文章中,列举出了大量的证据,使得这一传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力。
不过事实如何……嗯,看看就好了。
艾薇儿的歌大多讲述的是爱情和友情,偶尔会有一些其他主题的单曲,但爱情和友情的歌起码占了百分之八十。
或许这也是她在太平洋对岸人气极高的原因,毕竟那边的歌迷就喜欢这一套。
而在2004年发行的专辑《》中的单曲《how.》却是一个例外。
这张专辑依然没能脱离爱情和友情的主线,但这一首歌却和感情没有任何关系。
仅仅只是情绪的宣泄。
这支单曲在太平洋对岸的人气不高,远远不如《innocence》、《girlfriend》等单曲,但却是罗杰最喜欢的几首歌之一。
除了艾薇儿极具辨识度的嗓音之外,这首歌的贝斯音线,也是非常吸引罗杰的一点。
它的贝斯并不突出,但却很有韵味。
在这一点上,罗杰没有打算做出任何改动,照搬原版的伴奏即可。
不过在唱法上,罗杰肯定不可能照着艾薇儿的唱法来。
这不同于泰勒-摩森的《zombie》,那首歌虽然也是女人唱的,但泰勒-摩森的小烟嗓唱出来的风格,换一个嗓音特点差不多的男人来唱,味道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
而艾薇儿的声线和唱法,如果换成男人,想想就觉得很恐怖。
如果让安妮来唱,问题倒是不大。
但安妮不愿意,罗杰自己唱的话,唱法上就要做出很大的调整,否则听起来就会觉得很“娘”。
罗杰打算用类似《zombie》的风格,来唱这一首歌。
事实上,这反而是降低了《how.》的难度。
这种突出力量感的唱法,本身就是罗杰所擅长的。
只录了七八遍,就得到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版本,速度快得让罗杰自己都觉得很惊讶。
看了一眼时间,离中午还有两个多小时。
罗杰想了一会,翻出另一份伴奏,打算开始录下一首歌。
不过罗杰并没有立刻开始,而是在思考,试图将自己代入到歌中的情感里。
这一首歌,是《希望》专辑的第一主打歌,也是整张专辑最为黑暗,最为绝望的一首歌。
从价值上来讲……
依照罗杰前世的了解,这首歌是很罕见的,词曲版权价值高于歌曲版权的单曲。
通常情况下,开发歌曲的版权,比如说用作主题曲、背景音乐、电影插曲等等,使用到的都是歌曲版权,跟词曲版权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词曲版权唯一可以卖钱的地方,就是翻唱授权。
因此,一万首歌里边,可能有9999首歌,都是歌曲版权更值钱,只有一首歌会是词曲版权价值更高。
而这一首《》,就属于那种极少数的情况。
这首歌曾经被许多人翻唱,其中最大牌的包括传奇摇滚乐队nirvana,以及偶像男子组合westlife。
这首歌的原作者是法国歌手雅克-布雷尔,原作也是法语版本,歌名原本叫做《le.moribond》,意为《将死之人》,写于1961年。
雅克-布雷尔的朋友,美国诗人兼歌手,罗德-麦丘恩将这首歌翻译成了英语,并由【金士顿三重唱】乐队发行了这首歌的英语版本,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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