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广告代言(第2/3页)摇滚教父

的很开。

    “我会和他们继续谈。”

    西奥多点了点头,然后抽出一份文件递给罗杰,说道:“共享版权的歌曲,有几首歌公司正在着手开发版权价值,这些是正在谈判的项目。”

    罗杰接过文件,大致翻了翻,大多是诸如背景音乐、插曲之类的授权谈判。

    很散乱,单个授权的价格也不高,但全部加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罗杰粗略地估算了一下,光是正在谈判的十多项版权授权,预期的收入就能达到三百万到五百万美元之间,这其中有百分之四十都属于乐队。

    按照当初的唱片协议,除了乐队保留完整版权的歌曲之外,剩下共享版权的歌,在版权开发上会以二十世纪娱乐为主,乐队没有否决权,但可以享受等比例的收益分成。

    “只要对乐队的形象没有负面影响,我没意见。”

    罗杰将文件丢回到桌上,问道:“还有什么我需要了解的事情吗?”

    “公司和华纳唱片已经达成了协议,《a&b》专辑会重新以单曲或是ep的形式发行,就等着乐队在合同上签字。”

    这也是一件早就开始谈判的事情。

    《a&b》专辑由于风格割裂严重的缘故,销量并不算好。

    拆分出来重新发行,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营收的方式,预计可以将专辑的盈利翻倍。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西奥多翻出另一份文件,说道:“具体的计划都在这里,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让你们的律师尽快审核合同。”

    新的计划里,《a&b》专辑会拆分出两张ep,三首单曲。

    其中《》、《it’s.my.life》、以及《tattoo》会单独以单曲发行。

    而剩下的歌,则按照“金属”、“朋克”两大类别,分别发行ep,各包含四首歌。

    重新整合之后,新的ep在风格上依然有轻微的割裂,但却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不像原本的《a&b》专辑那么严重。

    “我们回去之后会讨论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同意。”

    罗杰收下了这份文件,准备回去之后和理查森、安妮讨论一下再决定。

    重新拆分发行,对乐队的名声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这本身就是在歌迷中呼声比较高的一件事。

    而且还可以大幅增加收入,罗杰没有任何理由不去同意。

    虽然还没有问过理查森和安妮的意见,但罗杰相信,两名队友也不会对这个决定表示反对。

    “还有最后一件事。”

    西奥多这次没有再拿出任何文件,开口问道:“你对接广告代言有什么想法?我的意思是,除了final的贝斯代言之外。”

    这个问题有点出乎罗杰的意料。

    虽然现在的罗杰,已经可以算是一个明星了,但对于广告代言的问题,罗杰却从来没有深入地考虑过。

    或者说,被罗杰下意识地忽略了。

    广告代言的收入,对于很多明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一些重量级的代言,对明星本身的知名度和格调也有很大的提升。

    比如说,靠时尚代言维持超a巨星身份的理查兹-塞隆。

    南非美钻在罗杰重生之前的那些年里,已经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新作品,但靠着迪奥等奢侈品的代言广告,始终维持着超a巨星的身份。

    但是和好莱坞明星不同的是,除了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之外,普遍情况下,乐坛的明星都要更加的有钱,相对来说也更“不在乎”广告费,因此广告代言接的就更少。

    (注:仅指北美的情况。北美的歌星确实比同咖位的影星有钱得多,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罗杰从darkness乐队组建开始,除了最初的那一段时间以外,一直都不怎么缺钱,因此也没考虑过增加收入之类的想法。

    听到西奥多的这个问题,罗杰低下头,思考了片刻。

    “以我现在的名气,接广告的话,大概能拿到什么水平的代言费?”

    罗杰抬起头,看向西奥多。

    虽然不缺钱,但谁也不会嫌自己的钱太多烧手,如果条件合适,倒也不妨接一些广告代言。

    只要别像final那么小气。

    不过话说回来,任何一个大众行业的大品牌,比如奔驰汽车、可口可乐等等,给出的代言费都是非常慷慨的。

    “要看具体的品牌,还要看是你个人代言还是乐队代言。”

    西奥多列举了几个数据,举例道:“比如说最常见的奔驰汽车,如果你们乐队整体代言的话,最高可以谈到千万美元级别,但如果只是你个人,顶天也就三四百万。”

    这里指的当然是整个代言期的总费用,但通常来说,一份代言合同,也就拍上两三次广告,剩下的就是授权品牌使用肖像权用于宣传。

    无论是代言一年还是十年,需要做的事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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