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9章 贝斯主音(第2/3页)摇滚教父
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
从音乐风格来讲,《黄昏之十二乐章》的曲风会显得有些杂乱,比如说在罗杰的设想之中,《幻音》所对应的便是偏向于迷幻摇滚的风格,而《狂暴》则是重金属。
十二首歌,分别属于十二种不同的摇滚类型。
这种创作思路,很容易让购买专辑的歌迷感到迷茫,对这张专辑的主题感到混乱。
对于罗杰来讲,这也算是一次尝试,尝试自己的乐队是否有能力驾驭这样剑走偏锋的创作思路。
当然,这样做,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反而若是成功了,才更让人觉得奇怪。
至少,在罗杰的记忆之中,是没有哪支乐队、哪张专辑是这么做,而且还取得了成功的。
不过,以乐队现在的地位和影响力,完全足以承担得起这样的尝试,哪怕失败一两次,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反而,若是一旦取得成功,却是能够引起整个唱片业的轰动,乃至于颠覆摇滚乐这个圈子一贯的认知。
虽然风险很高,但成功之后的预期收益却是更高,完全值得赌一把。
当然,这只是一个长期的计划。
有这一次《讲不出再见》的创作经验,罗杰很清楚,乐队的能力足以创作出优质的原创作品。
但创作一首歌,和创作一张完整的专辑,难度是截然不同的,更不要说是《黄昏之十二乐章》这样风格繁杂到了极致的专辑。
创作一首歌,只需要考虑这首歌本身。
而创作一张专辑,要考虑的东西就太多了。
当然,将一堆看起来不错的单曲硬拼凑在一起凑成一张“专辑”也不是不行。
事实,在流行音乐的领域当中,大部分人确实是这么干的。
但对摇滚乐而言,任何一张成功的专辑,都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十几首单曲。
事实,在开始尝试着创作《黄昏之十二乐章》的一开始,罗杰就遇到了麻烦。
断断续续一个多星期下来,罗杰还没有搞定第一首歌的主旋律,仅仅只是确定了这首歌的主音部分是贝斯,而不是更加常见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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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乐器本身的特性,在一支乐队当中,贝斯通常都是作为陪衬,虽然重要,但并不出彩。
当然,想要突出贝斯的音线,也并不是说做不到,只是需要一些复杂的操作,对于乐手本身、乐队整体的配合,乃至于器材的选择和后期音轨合成等等,都有很高的要求。
贝斯来做主音,这种尝试,在知名的大牌乐队当中几乎是见不到的。
即便偶尔出现一些,也最多只是和吉他并列的位置,并没有凌驾于吉他之。
例如红辣椒乐队、煤油炉乐队很多代表性的作品,都是属于这种情况。
当然,由于乐器本身的特性,一旦将贝斯的作用放大、突出,那么只要乐手的水准不是太差,贝斯往往都会变得十分抢镜,抢走其它人的风头。
事实,红辣椒乐队往往给人留下的就是这样一种印象:Flea大神牛逼!其它队友都是拖后腿的废物!
但其实,红辣椒乐队的鼓手,主唱,包括曾经的几任吉他手,个人能力都是相当出色的,只是由于Flea更加的“抢镜”,抢走了别人的风头。
——这种情况仅限于录音室里,而若是现场,立刻就会感受到不同。
贝斯这件乐器的局限性,毕竟还是十分明显的。
将贝斯的地位抬高到主音,吉他完全沦为陪衬,这也算是罗杰的一种尝试。
原因无它,仅仅只是罗杰觉得,这首《湮甲》适合这么做,于是就做了。
但这首歌的创作,也就仅仅只是进行到这一步,连开了个头都不算。
断断续续折腾了一个多星期,罗杰只是确定下来一小部分Riff,连一段完整的主旋律都没有定下来,依然还在反复修改之中。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一个多星期,并不是完全耗在了这首歌。
【《摇滚圣经》 Tour】巡演的筹备,以及其它一些琐事,也是需要乐队花费时间去准备的。
考虑到这张专辑最早也要在巡演结束之后,也就是四年以后才会开始筹备和录制,时间还很宽松,倒也不急于一时。
哪怕用三四个月的时间来完成一首歌的创作,也是绰绰有余的。
这是乐队严格意义的第一张原创专辑,也可能是最后一张,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打磨,并不是什么坏事。
甚至于,罗杰还做好了心理准备,若是【《摇滚圣经》 Tour】巡演之后,这张专辑的创作依然不能让罗杰感到满意,那就继续推迟。
哪怕花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也在所不惜。
大不了,若是时间太久,中间再创(chao)作(xi)一两张前世的经典专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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