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垄断和反垄断(第4/5页)好莱坞往事



    将罗兰劈的是眼冒金星!

    ‘iPod和iTunes的市场垄断是通过微软做出来的吗?’

    ‘这这这……’

    罗兰已经无Fuck可说!

    没错!

    iPod和iTunes的成功,其实并没有多少玄幻色彩!

    无数报道里说,史蒂夫-乔布斯在和各大音乐公司谈判之后,凭借自己超前的理念,以超低的价格拿到了数字版权的授权,但……

    一家公司数字版权能低到打包一千万吗?

    别开玩笑了。

    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贝塔斯曼又不是做慈善的!

    所谓的因为网络盗版太多,所以这些音乐巨头觉得愿意花钱买正版的苹果就是个冤大头,因此他们才会以低廉的价格把数字音乐发行权给卖了,这种说辞都是狗屁!

    因为在苹果去买版权时,这些公司已经把Napster给艹翻了!

    在法院判定,Napster给用户免费提供音乐的服务属于违法时,在网络上花钱买歌的时代就已经到来,而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吃到前期利润的巨头们脑子坏了才贱卖授权!

    真正的贱卖是因为微软的围剿!

    在史蒂夫-乔布斯和各家音乐公司商谈合作时,同样嗅到不对的微软也准备入侵线上音乐领域,并且搬出了Windos Media Player 7。

    可就在各大音乐巨头稳坐钓鱼台,轮番听取双方的报价时,财大气粗的微软在报价两轮之后,忽然跑了,因为正在死扛反垄断调查的他们表示,司法部把Windos Media Player加入了调查列表之中,要求他们把其从Windos中剥离。

    如果Windos Media Player被剥离,那么买版权将没有意义。

    如此情形让各大音乐巨头一脸懵哔,而在他们暗骂司法部狗屎的同时,他们也把目光对准了另一个竞价者苹果,希望史蒂夫-乔布斯能按照之前的报价,把版权吃下。

    然而,这个时候的乔帮主也跑了。

    理由是他们咨询过商贸协会了,如果他们只卖支持MP3格式的iPod,而不给用户提供音乐服务,如果用户自己往播放器里添加了盗版,那苹果并不违法。

    如此一来,买正版音乐的才是傻哔!

    这个解释让各大音乐巨头更加着急,而眼见着煮熟的鸭子就要飞了时,他们才不得不为了利润,而和苹果签下了低价的授权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推行自家格式的索尼,直接被巨头们联手围剿。

    看到这儿肯定就有人疑惑了。

    为啥巨头们不自己做?

    这其实很简单。

    一是这些巨头真没能力打击所有盗版,二是史蒂夫-乔布斯表示,再把版权全部卖给苹果后,非iTunes市场产出的音乐,就是盗版。

    不仅如此,微软也适时表示,iTunes的市场占有率如果不高的话,他们还可以和苹果合作,让Windos Media Player可以给iPod导入歌曲。

    有微软的技术背书,音乐巨头能不答应吗?

    在没有技术打击所有盗版的情况下吃现成,难道不好吗?

    如此一来,唱双簧的两家,便把整个音乐市场,吞了下来。

    iPod,更是一度占据音乐播放器市场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市场份额。

    毫不夸张的说,iPod的成功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努力,而在微软愿意和解的情况下,苹果放弃一些教育机的市场,换来一个行当的垄断,不香吗?

    当然了,这是罗兰前世的情况。

    而现在嘛,随着他的介入,当先把雅虎抛给了微软,然后投资的苹果又要被微软捅时,即便资本在怎么没感情,也不会瞎几把乱来。

    …………

    “所以,现在就是等罗兰开价。”

    在史蒂夫-乔布斯和罗兰沟通时,西雅图的三个人也在交换着看法。

    史蒂夫-鲍尔默道:“只要开价不过分,我们都能接受。”

    比尔-盖茨说:“和电脑、互联网有关的产业太多太大了,我们不可能全部吃完的,只要他们肯让出一部分的教育机市场,不和我们继续打官司,那……他想进入什么行业,我们都可以帮他一把,毕竟,如果在零沟通的情况下把苹果的市场占了,我们以后生意也不好做。”

    “罗兰都这么配合了,我们还把他的产业抢完,那以后其他公司在和我们合作时,肯定会小心翼翼的提防我们,在周围全是敌人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关门了。”

    “噢……我还以为你们真的会把事情做那么绝呢!”闻此言语,保罗-艾伦松了口气。

    当然了,他并不是觉得做绝有什么不对,而是觉得这会对微软的形象造成很严重的打击。

    虽然这些事情最后不可能公开,但……

    能够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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