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三章 《法经》(第2/2页)山野杂家


    张仲魁一直在李家坳待了半个多月,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李家坳,这个地方还真有魔力,来了就不想走了。

    李长青将新得的《法经》基本上都看了一遍,主要分成《盗法》、《贼法》、《网(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个篇。

    《盗法》与《贼法》组成一部分,《盗法》重在‘盗’字,是指窃取财货,在受到方士异人攻击的时候,可以盗取对方的攻击法术或者异能,而《贼法》则重在‘贼’字,是指对人身的侵犯,可以将盗取的方法或者异能还给对方!

    《网法》与《捕法》组成一部分,《网法》即囚法,是为了囚捕盗贼而设的,即“盗贼需刻捕,故著《网》、《捕》二篇,合在一起讲述了如何根据对手的缺陷、错处编织一张天罗地网,将对手困住!

    《杂法》与《具法》组成一部分,则补充前前两个部分。

    ps:引入一人之下的部分,以及关于《法经》的解释勿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