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天后的卖身契】(第2/3页)梦幻香江
风行唱片公司训练室中,李美凤、黎艳珊、李丽贞和谢宁正在舞蹈老师的口令中练习着舞步。
《开心鬼2》上映之后,由谢宁主唱的原声唱片卖得不错,她们几个也组成了开心少女组,而且还参加了一些现场演出。
不过由于几人的演唱能力一般,只有一些青少年粉丝捧场,影响力一直是不上不下。
如今的歌坛还不流行边唱边跳,之所以要每天练习跳舞,却是康剑飞执意如此,就连邓益民都搞不懂。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舞蹈老师的口令,温碧暇脑袋伸进训练室说:“老师,我来报道。”
舞蹈老师点点头道:“进来吧。”
“是温碧暇!”李美凤、李丽贞等四女突然惊呼。
温碧暇是《开心鬼》第一部的女主角,而她们四个则是第二部的女主角,彼此都会悄悄地关注。
温碧暇因为住在康剑飞家里,心头很有些底气,看着她们四个美少女,她拥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以一种大姐头的豪爽语气说:“我是来加入开心少女组的,以后大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
温碧暇现在演过近十部戏,虽然许多都是配角,但却比李丽贞她们有名气得多。所以这话一出口,倒也没有招来几人的反感,反而因为都演过《开心鬼》感到亲切。
就在几女训练舞步的时候,邓益民却在办公室里,惊呆地看着面前的十首歌。
这些歌都是康剑飞今天拿来的,一下子拿出如此大量的歌曲,邓益民觉得自己的这位老板实在太厉害了。
康剑飞翻着歌谱说道:“这边的八首歌,是给开心少女组出唱片的。另外的《千千阙歌》和《追梦人》给梅艳芳出单曲,在打出一定的知名度之后,你再找人作词作曲给梅艳芳写新歌,然后连同那两支单曲一起发唱片。”
康剑飞很偷懒,写给开心少女组的八首歌,全是抄自另一个时空TINS组合的第三张和第四张唱片。主打歌为《大红大紫》,算是讨个口彩,另外《朋友仔》的歌词里有滨崎步出现,康剑飞也改成了“的天后”三个字,其他歌也有一些小改动。
至于写给梅艳芳的《追梦人》,也不是凤飞飞的国语版,而是刘德骅电影插曲的粤语版。
邓益民问道:“康先生,我还是搞不明白,你让开心少女组学跳舞做什么?”
康剑飞笑道:“她们这张《大红大紫》的唱片里,每一首歌都会配上一段专门编排的舞蹈,以此来展现她们的青春活力。”
邓益民还是想不明白,说道:“可是这些舞蹈,除了现场演唱之外,粉丝们也看不到啊。”
康剑飞问:“你有没有听说过什么叫MV?”
“Music Video?”邓益民问道。
康剑飞虽然不会说英语,但这两个单词还是懂的,点点头道:“我的意思就是,给这八首歌全部拍成MV,舞蹈中穿插一些生活和校园镜头。”
虽然MV在全世界都还没流行起来,但无论是美国还是香港,都已经有MV出现了,比如许贯杰就为自己的歌拍过MV。
只不过现在的MV内容很简单,大多数都是歌手对着镜头在唱歌,而没有多少故事情节。
邓益民提醒道:“香港有录像机的家庭不多,MV的录像带卖不出多少销量,而且太耗制作费了。”
的确,此时无论是电视节目还是MV,都是要用胶卷来拍摄的,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不像后世的数码摄像机可以随便录。
康剑飞笑道:“我知道你的担心,不过这些MV我可不仅仅是用来卖录像带,而是拿到电视台去播放。”
邓益民问道:“上电视又是一笔钱吧。”
康剑飞说:“可以算在唱片的宣传费里。”
…………
…………
“咚咚咚……”
门外传来邓益民秘书的声音:“总经理,梅艳芳跟她妈妈来了。”
邓益民道:“让她进来。”
来的是梅艳芳母女三人,梅母冲那女秘书微笑感谢后,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进去,一眼就看到昨天见过的邓经理和报纸上经常出现的康剑飞。
“康先生好,邓先生好!”梅母连忙鞠躬问候道。
康剑飞点头笑道:“坐吧。”
邓益民将准备好的唱片合约递过去:“你们先看看,有疑问可以提出来。”
梅母仔细地一条一条看下去,半个钟头后才点头说道:“没有问题,不过能不能问一下,如果我们签约以后,艳芳大概什么时候能出唱片?”
康剑飞笑道:“不放心吗?”
梅母赔笑道:“哪里会不放心,不过毕竟是签的15年合同,问清楚一点更好。”
是的,梅艳芳的唱片合同比梦工厂那边更狠,一签就是15年。包括苏芮的合约,也在灌录《酒干倘卖无》时重新修改过,同样签的是15年卖身契。
15年的卖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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