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经济合作社(第2/3页)年代:开局退伍回家
的田地类,种水稻还得弄水沟之类的,地势高还不好弄水。但如果种菜就不一样了,农村人现在不怎么种菜,那是种多了也不好卖,不允许个人买卖。家上农村人吃菜也细,吃饭的时候一点点菜就够了,所以别看农村到处都是地,但菜地其实少。
这要是农村合作社能成立,在运输方面,汽车制造厂也是能出力的。每次去拉菜和其他的东西,可以由汽车厂这边负责,并且,工厂的厕所大粪之类的,只要大队里提供木桶,这边也可以去镇里的时候,把菜拉过去。
而且如果田地里的粮食以后要是再欠收,通过经济合作社,罗成还可以适当弄点粮食卖给村民。当然前提是汽车制造厂的产品真的出口以后,能弄到额外的粮食。
搞经济合作社,可不能把粮食规划进来,那就动了粮站的底线了,农民可是要交公粮的。
罗成下午是在汽车制造厂,带着一些组装工,开始组装叉车了。这机动叉车几乎很多部件都是重型的,好在厂里自己生产了手动叉车,在搬运东西方面省时省力。
而在龙津镇那边,父亲罗文回去就跟罗保田说了这个事情,大队长罗保田听到这消息后,自然是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情的。但这事情得找镇里的公社领导,他们可没权力答应这事,这等于直接在镇里成立了一个部门了,还要专门上班的人员。
而经济合作社的负责人,由罗成的父亲担任再合适不过了。所以把城里带来的粮食给要分的人分了一下,罗保田和罗文就去公社找新来的镇长说这个事情了。
新来的镇长,最多也就是不偏袒哪一边,这也是为什么上面上次选择空降一个人来担任的原因。但镇里的书记还是有点偏袒的,毕竟在担任书记之前是长津镇的一把收,对于二大队的队长和一些成员,天然熟悉一些。
当然了,现在合镇后,都属于同一管辖范围,偏袒太过也不可能。
但听到一大队要跟城里的汽车厂搞经济合作社,也算是集体性质的。在保证不影响明年的粮食种植情况下,又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了。
至于说种菜养鸡鸭猪供应汽车厂,对于镇里来说那是小事。书记听到又有新的项目合作,那才是眼前一亮。
做木托盘,生产一个就可以卖一块四,而且通过大队里的会计汇报的情况,镇里也是知道的。汽车厂是挣了一毛钱的运费,这是一开始协商的。但其实现在是由大队里直接送到轧钢厂了,等于汽车厂什么都没出,最多就是垫付了托盘的资金。
因为轧钢厂那边是跟汽车厂月结货款的,而大队里跟汽车厂是属于短期合作,送一次货结算一次。并且大队里等钱等粮用,月结可拖不起。
镇里给汽车厂供应蔬菜,那能有几个钱。很多菜在城里的农贸市场才一分钱一斤,大白菜实际上还没有一分钱,要是少才按照一分钱算,要的多,可能是五斤菜才四分钱。所以镇里要是给汽车厂明年供应蔬菜,这价格也不可能高于市场。
一百斤蔬菜才卖一块钱左右,还不算成本。那有干加工的活挣钱,搞一个木托盘就能挣一块来钱。
这合作没有关系,但不能一大队吃独食。而且大家都知道,一大队现在因为有营生有粮,还在主动收容一些能干活的乞食者呢。谁都知道这是在为明年开春做筹备的。
要是之前只有一个木托盘的项目,那也就不多说了。因为跟汽车厂那边定的协议也是有数量说明的,一个月供应一千五百个。所以一大队要是有能力收容一些外人,甚至把二大队的一些小孩要过去了,上面其实也是愿意看见的。
但是现在又可能有新的营生了,总不可能一直宁愿收容外地人,也不照顾同一个镇里的二大队吧。
而且这经济合作社一搞,让罗文当一个有编制的社长,他完全可以按照整个镇来操作。二大队的副队长也是分管大队里副业的,最多到时候也听从罗文管理就是了,只要能给二大队带来额外的收入,这算的了什么。
当初上面还提议让罗文当副镇长呢,还是因为当时供应不上全镇的养殖,罗文主动放弃的。罗文要是当时敢立军令状,一个副镇长的公职早就到手了。
现在书记这边也不敢逼的罗文太狠,只要他能照应一下二大队,成立的合作社就让罗文当负责人。业务方面,罗文可以偏袒一下一大队,但二大队总得分点业务呀。书记认为,这经济合作社是属于整个镇的,而不是一个大队的。
得到回复后,罗保田和罗文就回去商量了。这的确合镇是现实,在以前没合镇的时候,龙阳镇还有几个大队呢,如果不是后来闹了矛盾,其实几个大队之间还是互相帮助的。要知道一个镇里的娶嫁都是互通的,这宁愿一直收留外地人,也不让二大队占点便宜,也的确说不过去。
其实之前两镇之间的边界处几个村庄也有互相嫁娶的人,都算是亲家了。现在镇书记跟罗文的谈话,也算是很给面子了,让这边可以适当偏袒一大队的人。而且为了让罗文送货方便,本来龙阳镇就两台拖拉机的,另外两台拖拉机是以前长津镇的,现在都在给一大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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