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心痛给写的评^^撒花(第1/1页)笑忘书
友:心痛评论:《笑忘书》忘忧,忘忧
好心痛!
看到“我把自己裹在被子里”时尤其心痛。
同样一句话,若是在上一部里,大家都会会心一笑:啊,我们这精灵古怪的“玉面毒医”还是孩子呢!
可是这时做来,却如此凄惶。
是谁的错呢?刘清风救玉公子而不救风自是有原因的:情人和情人的儿子,自然是情人重要!那子算什么?师徒名分又怎么比得上拯救中毒的爱人?啊,起来,就是当年那个师徒名分,还是为了爱人做的呢。
当然也不是任的错。当年的狭路相逢,或许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算不得什么。做惯了前呼后拥,万众瞩目的教主儿子,偶尔做做跟班也很有趣。浪迹江湖自然是快乐的,但是又怎么比得上一呼百应的权利迷人?就像世界上的万千男人一样,儿女情长怎么配与争权夺利相提并论?他们会堂而皇之正气凛然的对被他们伤害的情人Srr,我还有更重要的事,你一定会理解我的对不对。然后堂而皇之地为情所伤,在没有人的地方就沾沾自喜:看啊,我真的有良心的!
所以,这是我自己招的。风呆呆地想。
按理他不应该如此伤心。玉公子其实不是我老爸,他真正的儿子早死了。其他人?啊,他们八成都是因为我是他儿子,或者我的脸才会对我好吧。这么想着,风对自己笑了笑。
可是我只是想要幸福而已。真的,只是想要幸福。
我的家在哪里?在那个世界,那个男人有家,那个女人也有家。而我,无处可去。
在这个世界,我对别人很好,他们也对我很好。我年轻美貌,有天才有名气。我有对我好的朋友,有温柔的老爸,有我爱的人,他也爱我。我以为这就是幸福了。
可是天崩地裂,日月无光,原来是如此的容易。
我以为我拥有一切,可是事实上我连名字都不曾有过。
玉公子或许已经忘了吧。忘了曾经肌肤相亲的儿子,忘了曾经的痛苦日子,忘了情人对儿子的弃之不顾,忘了儿子的生命力就在身体里日日流转——或者,根不曾知晓。
忘忧,忘忧。
想忘的,究竟是谁的忧?
忘了的,又究竟是谁的忧?
写到这里就不由想到了饮风沈醉大人的《天我学园非研社》。故事里的凡,与风一样善良单纯,善良到宁愿自我毁灭,单纯到只为爱而活。他绝望了,他们都绝望了。这毕竟是现实,不是童话。
是的,他们爱我,但是我想要的,只是一个能重视我胜于一切的人。
没有人。
真的,没有。
但是我还是要活下去。
我还是,想要活下去。
我曾经想过风的未来。也许会再次出现在那些人面前吧?就我人而言,那种被背叛后若干年在处江湖报仇的故事最对我胃口。但是对于风,我犹豫不决。
风是一定会遇见那些人的,不然也不会有之后的故事了(笑)。但是真的不忍心。当年意气风发的毒医早已不复存在,只剩下一身伤病,满心凄惶。也许风当下最想要的,也只不过是一个很远很偏僻的地方的一间房子,从此再不相见。
可是还是要见的。见了之后,能些什么呢?见了,又能怎样?同情?痛惜?养他一辈子,还是旧情复燃?——啊,我忘了,风已不再美貌,应该是避之不及才对吧。
哼,反正我一向是不惮于估计人性的阴暗的。
真是相见争如不见。
不过还是要见。哎——我作者大人,到底后事如何啊?表卖关子么,大家都眼巴巴等着呢!啊,别跑!作者逃走了,大家一起追阿!
(远处烟尘滚滚,笔者从容退场。)
嘻嘻,心痛给的评,撒花庆祝!!!!写得真好的评耶,偶都想把这段切下来当番外用了。
下面有人问,笑,忘,第三卷书会写什么内容?
其实正文会在忘卷就告一段落,书卷,会写各个人的番外。
比如李彻的自白,随风以后的经历,玉公子以前和刘青风任啸武的纠葛……嘻嘻,希望大家一路向下看,继续喜欢风^^当然,喜欢风就是喜欢偶,偶知道大家对偶粉喜欢粉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