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别跟老子玩虚的(第2/2页)文娱救世主

——是不是这个意思?”

    面对顾诚咄咄逼人的逼问,YY文学的负责人额头微微见汗,艰难地承认:“确实确实是这个情况”

    顾诚不禁冷笑。

    原来都特么不是真心搞文学,是在讲资故事呢。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一大神的械,在某点中文或者YY文学上的付费平均订阅人数,可能是万人,每月的主站分成收入可能是十几万。如果防了盗版,万人有可能变成5万人——把3万原来很想看、使用动机足够强烈又不愿意掏钱的用户,活生生逼成了正版——然后某个大神的收入可能就从月入1几万变成了月入万。

    然而,在没有官方打击盗版的时候,这械的百度搜索指数可能是每天1万——正版和盗版用户人数比例差距可能是5倍。防了之后,这1万看盗版的人里面,只有3万被逼成了正版用户,另外97万则被逼走了。

    在稿费作为主要收入的时候,那97万渣渣存在与否是无关紧要的。

    但问题是,如果一部作品要卖IP改编权,尤其是热门改编权有可能被用于给资方讲故事,画“如果我们的游戏公司买到了XXX玄幻械的改编权之后,一旦游戏开发成功,有极大概率复制当年诛仙游的成功、游戏公司市值上涨XX亿”这种大饼时,“盗版百度搜索指数”就很重要了。

    一个百度指数加订阅人数1万人的IP,可能可以一次性卖1万,一个百度指数加订阅人数才5万人的IP,可能只能卖5万。

    这95万的差价,才是大头°以让那些所谓的大神抛弃合同上约定的节操,看不上眼每个月十几万块钱的订阅差价,巴不得自己被盗版,并且最好所有盗版源都能被百度搜索到。

    “我道是多有远见,这种人如果是迸这样的想法,想滚就给老子滚——当然,要按合同办事,如果目前的书没完成,就闹情绪,或者是签了推荐特别优惠的长约,有别的义务没有完成的,就乖乖完成了再想跳槽。如果想乱来,就告死他们。我顾某人了要反盗版,那就必须要反。这些虫子还想阻挠我?”

    顾诚轻蔑地啐了一口,以他的身份,区区几个写手还敢在他面前称大神?想赚知名度当然没什么不可以,但是无视和公司的合同,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必须重手震慑。

    听了顾诚的表态,YY文学负责人直接急了,辩解道:“可是卖改编权也是有公司的收入的呀,当初合同规定了有分成。哪怕站在公司的立场上,也是‘允许百度推广部分热门作品盗版’,对我们的最终总收益有好处”

    他没办法不急,因为这事儿事关他的业绩。所有YY文学产生的营收,都和他的管理人股、分红有关。

    他可不希望YY娱乐旗下其他各大部门跟着资讲故事的盛宴坐火箭飙升,而络文学这块就在原地赚苦钱。

    顾诚示意对方先安静:“一码事归一码事,我也没不让你们卖IP赚大钱,只不过赚钱要讲良心——我问你,目前我们YY文学难道就只有某点中文一个主打站不成?我记得我们还有好几个配套站的吧。”

    负责人想了想,飞快地回答:“呃确实也有,比如买了些适合女频或者偏文艺作品发放的续站,还有主打几乎不收费的红X添香、榕S下之类的古老站”

    另一个世界腾云的阅文,把任何一家合作站的页拉到最底下,都能看到:阅文旗下实际上有七八家站,不光某点和创S。

    顾诚成立YY文学,运营这些年来,虽然没有那么兼收并蓄,却也是很注重汹需求差异化布局的。

    他也知道文艺青年可能就是去榕S下看络散文络诗歌,或者去红X看偏文艺、不那么装逼打脸的绣新械。这些人跟热血装逼流白是尿不到一壶里的,建设差分化形象的品牌很重要。

    所以,YY文学名下,如今好歹也是有四五个站的。

    顾诚的解决方案立刻便出来了:“既然这些人签了合同,和公司就订阅收入3:1分成顾诚的站是高V收费分钱、写手15分、公司5分的分成,而且目前还没涨价),那么这些人就有合同义务配合公司打击盗版。

    如果他们想两头的好处都捞,他们可以疡和公司名下其他站签约的嘛——‘当年明月’卖明朝那些事儿实体书卖得这么火,不就是靠先在天涯上免费连载聚敛了大量人气么?如果对自己有这个信心的,可以去公司的免费站连载啊。或者就直接在某点发,但是别跟公司签约,到时候多火都和公司没关系,IP销售的钱还1%归个人,多爽?

    跟公司签了约,拿了公司的推荐资源,却来两面派,这算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