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回 第一号(第1/2页)我的江湖日常

    现在的情况是——信物已经被偷走。

    这就导致了以下事实:

    身为第七号,我的疑犯名单里有六个人。

    而作为第八号的万无敌,疑犯名单里还要再添上我这个七号,共计七人。

    那么,为什么八号不是最不利的那一位?

    原因很简单,因为一号如果偷走信物,那么他/她/它身上,则必定会被二号投一票,使得自己被指认为偷的风险大大增加。

    倘若一号不偷信物,那么他/她/它的嫌犯名单,同样会高达七人,选中真正偷的机率也会大大降低。

    比起一号的尴尬地位,八号非但轻松许多,被人指认的机率更是相当之低。

    当然,利与不利都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会发生什么事,谁又能的准呢?

    好了,让咱们回到现实中来。

    在高达七人的嫌犯名单中,万无敌会把自己这一票投给谁?

    他的选择是……

    “八号。”万无敌平静而又决断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他居然把票投给了自己!

    虽然规则并不禁止人们给自己投票,但他这么做,能有什么好处?

    想不明白。

    算了,比起猜度万无敌的意图,更应该头痛的是——我该把票投给谁?

    考虑到队友中可能有人拿走了信物,我这一票似乎不应该投给队友。

    可这样一来,队友也就失去了因为受到错误指认而得分的机会。

    另一方面,如果胡乱投给某个敌人,搞不好反倒会给敌人送分。

    这可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怎么都拿不定主意。

    “七号!”把心一横,我也喊了出来。

    既然不知道该选哪个,干脆就选自己算了。

    噫。

    莫非万无敌存的也是这个心思?

    “六号。”

    “五号。”

    “四号。”

    “三号。”

    “二号。”

    “一号。”

    像是中了某种连环咒语似的,接下来的人竟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票投给自己。

    这明……

    甚至连偷走信物的偷,也给自己投了一票!

    不过,偷给自己投票有什么好处?

    有,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咱们来看得分规则:如果猜对了偷,则投票者每人得一分;如果猜错了,被冤枉的嫌疑犯得一分,拿走了信物的真犯人获得两分,其余人等没有分数(此段描述与原规则在语言上有出入,修改得更为准确了)。

    没错,真凶给自己投票,自己也可以得分!

    所以当身份暴露不可避免的时候,果断给自己补刀,也是得分的方式之一。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规则,避免了偷刻意暴露自己:如果真犯人连续被抓到三次,则失去次选拔的获胜资格。

    “厉总管,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算?”我高声问道。

    现在每个人的得票数完一样,难道直接给偷添一分,然后再给被冤枉的嫌疑犯(除偷之外的所有人)部加一分,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在轮考验中,由于没有得票数最高的唯一人……”厉总管显然对此情况早有预料,不慌不忙道。“所以我宣布,轮考验失败,所有人皆不得分数。”

    众人默然。

    看样子,投机取巧是没有用的,还得老老实实地锁定某一位嫌疑犯才行。

    “请老爷姐们不要离开帐篷椅,第二轮考验马上开始!”厉总管又道。

    片刻之后,帐篷外响起了摇竹筒的声音。

    “罗紫烟姐抽到了五号。”厉总管宣布道,并继续移动他的脚步。“下一位……”

    又过了一会,我这张帐篷椅的挂帘被掀开了,帘外正是将竹筒摇得沙沙作响的厉总管。

    好吧,希望这次能抽到一个比较有利的号码。

    这一回,抽签的结果是:

    一号我、二号万无病、三号赖总镖头、四号万无花、五号罗紫烟、六号张老爷子、七号铜三爷、八号万无敌。

    我竟然抽到了最不利的第一号!

    好吧,或许情况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

    “老爷姐们在进入黑屋之前,烦请报一下号码。”厉总管扬声道,“第二轮考验,正式开始!”

    静坐一会,我随口报了个号,便离开黑椅,钻进黑屋。

    照例点亮火折子。

    火光闪烁,考验信物——那块石头好好的躺在桌子中央。

    该怎么办?

    我也没多想,大手一挥,直接把石头揣进兜里。

    走!

    坐回属于自己的黑椅中,我开始考虑接下来的策略。

    沉思的光阴总是过得特别快,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然又到了投票时间。

    还是万无敌第一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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