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第1/3页)填坑吧祭司大人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这人插嘴,关林森冷冷的回应道:“这位姑娘也是好意,这里的菜价的确很贵,不是我可以负担得起的,我与这位姑娘之间的事,请兄台不要多管闲事。”

    “呵呵,这位兄弟真是有意思,在下是为你讲话,你倒反而不领情,莫不是看着姑娘年轻貌美,动了心?”那人的语气实在是招人讨厌,他还没完,又接着:“自古色字头上一把刀,兄弟,刚才这位姑娘身边坐着的那个北燕汉子你可看见了?我可奉劝你,不要打这个姑娘的主意了,免得尸体被丢在沙漠里,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难听,凤歌皱着眉头,想要站起来,看看这个口无遮拦的混蛋到底长什么样,却看见关林森递过来的眼色,示意她不要再节外生枝。

    那个人看见凤歌与关林森都不理她了,他也颇觉没趣的靠在墙角,手里拎着个酒瓶晃来晃去,嘴里还悠闲的哼着不知道哪里的曲。

    此时,头顶的钢板又“咔咔咔”的响起,长长的楼梯道里,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自然是出门迎客的店二,另一个,想必就是今晚住在这里的客人了吧。

    跟在店二身后来的是一个年轻人,衣着华贵,却只身一人,连个伴当都没有,他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提着剑,在掌柜的那里问有没有上房了,掌柜的看了一眼凤歌:“喏,最后一间上房给这位姑娘了。”

    “大通铺还有几个空位,要不要?”

    年轻人面露难色,显然,他也知道大通铺不是什么好住的地方,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那,有没有人稍微少一点的房间,至少,床是一人一张的。”

    “有一个四人间,里面现在只有两个男人住着,要不要?”

    四人间虽然不如上房独门独户的舒服,但是,总比一张长长的床铺上同时滚着二十几个男人要强多了。

    那个年轻人又问掌柜的:“我那两个同屋是什么人啊?好相处吗?”

    掌柜的抬起下巴,下巴尖指着阴影里的那个人,又转过头,用下巴尖指着关林森:“喏,就这两个,你自己看好不好相处?”

    没想到,关林森今天竟然和这个出言不逊的子住一间,两人别半夜打起来了,凤歌看着他:“你一定要冷静。”

    关林森将嘴里的馒头咽下去,表情却是没什么变化:“就算是金璜,也不会随便出手,我难道还不如她?”

    凤歌笑着:“那当然是比她强的,你比她识大体多了。”

    心中却想着,这话要是给金璜听见,只怕她要当场炸了,罪过罪过。

    掌柜的问伙计:“这是今天最后一拨客人了?”

    伙计点点头:“外面太阳已经下去好久了,风里的土腥味来重,只怕今晚的黑风暴会比平日的更大一些,不能再出去了。”

    掌柜的给年轻人办完入住手续,结结实实又收了一大把铜板,这才将进房间用的木牌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便出来了,看来他也没收拾,只是简单的把东西扔在了房间里,脸上的表情也不怎么好看,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鄙视”“唾弃”“看不上”“算了忍忍吧”等不同的情绪。

    不由觉得好笑,想必自己刚才也是这样的反应吧。

    “老板,还有没有没有吃的了?”年轻人问道。

    “水单在墙上,自己看,要吃什么随便点。”

    年轻人兴致勃勃的刚看了一眼,便倒抽一口凉气,这反应,跟凤歌也是一模一样,关林森微微一笑,没有再话。

    “实在是太贵了,为什么一个馒头也要卖四十文。”年轻人叫道,“在丰县,十个馒头也才五文钱而已啊。”

    掌柜的一脸“爱吃不吃,不吃滚开”的表情,连理都没理他,一旁正在收拾桌上碗筷的伙计笑道:“客官此言差矣,如果不是这里可比不得丰县,这里所有的粮食都得从丰县运过来,最近边境上局势又吃紧,就算是这些吃的,也是我们老板花了大价钱给买回来的,若是寻常酒店,只怕给钱都不到呢。”

    从丰县到这里,凤歌所乘也算是宝马良驹,还跑了一天,要是再运上这么多瓜菜米面,在这种鬼都不生蛋的地方,确实是有价无市,比起昆仑山中出的黄金还要贵重几分。

    毕竟黄金是不能吃的。

    那个年轻人肉痛地嗫着牙花:“嘶……能卖半份吗?”

    “不卖。”

    垄断生意就是这么的霸道,看着那个年轻人心痛的模样,凤歌笑道:“不如坐过来一起吃呀?我们这边还有一些菜,怎么怎么动,要是就此扔掉,也是怪可惜的。”

    坐在墙角那人又阴阳怪气的调笑道:“你这两碗菜卖了一户又要卖一户?比掌柜的还要会做生意啊。我,掌柜的,你不如收她做了老板娘吧,我看,有她在,你这店的规模,起码还能再大一倍。”

    “放肆!”凤歌大怒,一拍桌子便站了起来,掌柜的十分冷静的吩咐:“两位,且等等。”

    凤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看见方才那个伙计,脚下生风般的,迅速将桌上所有的杯碗筷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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