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逛街买衣服(第2/2页)重生之初梦
我,我给你们拿。”
“好的,谢谢。”
一套深蓝色运动服、一套灰色休闲服、一双安踏球鞋、一双帆布鞋。这还只是王浩然一个人,又跟着弟弟心意差不多也选了这么多。起来这还是两兄弟第一次进专卖店买带牌子的衣物。
真的很贵,几套衣服,若是在隔壁的那些什么“爱玲潮流店”、“老王鞋店”之类的可能加起来都要不了五百块。
这儿不光不带还价,价钱对于农村人来还死贵,林林总总加起来一千八百多,王浩然想了想又估摸了下老爸的身材给老爸买了一身休闲服,零头被店主抹了去,凑了个两千块。
显然是很难在镇上做一个这么大的单子,女子眉开眼笑临出门还送了我王浩杰一个很潮流的鸭舌帽,直接给戴王浩杰头上了。
“哥,我可没要买这么好的衣服啊,钱我不出,你花钱可真厉害。”
“哈哈,不要你付钱,算我买给你的,你的零用钱留着上学花,就是不许大手大脚。”
“你自己大手大脚把,我还不会大手大脚呢,给老妈知道要心疼死了。”
“没事,回去我会和老妈的。这算不上大手大脚,开心就好。”
“还要买什么不,再去买两个子和笔被,对了我的文具盒也要换了,还是你以前用的,都关不上了。”
“也行,我也要去买个钢笔。”
“圆珠笔多好用,还省事,就哥你爱用钢笔。”
相比圆珠笔,王浩然的确更爱用钢笔写字,不上来的感觉,总是觉得钢笔写字比较有型,可能是从学开始就开始用钢笔临摹字帖养成了习惯。
相对来,大部分学生还是喜欢用圆珠笔的,方便省事,没墨了,扔了或者换个笔芯就好。
去了文具店,王浩杰买了个书包和两作业,王浩然只买个钢笔,家里的那只用了三年的钢笔经过一个暑假的摧残早不像样了。
挑了个样式顺手的英雄牌钢笔,十八块钱,不算贵,王浩然想了想也没差什么就带着弟弟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