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铸造青鸟(第1/2页)彼岸医心
() 董建国沉默了一会,松开绞着衣角的手,缓缓道:“唉,这还得从六年前起。六年前的一个傍晚,我的女儿洁回来看我,自她去外地上大学,我已经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了。我在厨房忙碌了好一阵,做了很多好吃的给她吃,她却只略动了几下筷子就饱了,闷闷地起身回屋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我去敲了好几次她的房门,她都不理不睬。后来我端着新买的草莓,一直在门外敲门,她总算出来了。我,洁,你不是最喜欢草莓吗?你看,我给你买了好多,又香又大,你尝几个呢。洁看了一眼果盘,拿起一个草莓咬了一口,眼圈就红了,扑簌簌地落下泪来。我慌了神,问,洁,你怎么了?草莓很酸吗?洁擦了擦眼泪,哭着,爸爸,我过得不快乐,要是有人能送我一只金色的青鸟就好了。”
到这里,董建国目光变得温柔而又迷蒙,像是回到了六年前的那个傍晚。稍稍停了一下,接着道:“洁很的时候,我就跟她讲了一个一位哑巴女孩因为得到了一只金色的青鸟,就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能够重新开口话的故事。她很喜欢这个故事,一直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只金色的青鸟。那晚上,她不肯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她哭得那么伤心,看得我的心都碎了。我一边帮她擦着眼泪,一边在心里作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我都要送给她一只金色的青鸟。”
“喵喵”,花花没有再玩皮球,轻声叫着来到董建国的脚边,用圆圆的脑袋蹭了蹭他的裤腿。董建国抱起花花,声音有些沙哑地接着道:“我一直在张久福的金饰手工作坊做清洁工。那里每都有很多工匠在用手工打磨一些精美的黄金饰品,一些被锉掉的金屑就落到了地上,混在灰尘当中。我每扫了地,就把这些混有金屑的灰尘收集起来带回家中。我买了一个筛机,每夜里,我就在屋子里把从首饰作坊带回来的尘土簸来簸去,焦灼不安地等着凹槽里隐约闪现出金色的粉末来。直到半年前,我收集的金屑终于积攒到可以铸成一块金锭了。我把金锭拿给作坊手艺最好的工匠,请他为我打造一只金色的青鸟——”
“金色的青鸟?”林苹苹记起前几用目看到的情景——董建国的女儿确实每次都在想着要得到一只金色的青鸟,只是没想到董建国肯花六年的时间,为自己的女儿积攒金屑。他自己的身体这么衰弱,却从来舍不得休息一下,每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不辞辛劳地把作坊的灰尘带回家。这么多寂静的夜晚,他一个人在尘土里淘金,他每筛一下,筛去的一定都是生活的寂寞和痛苦。他每拾起一粒金屑,拾起的一定都是心中希望和梦想。
董建国喝了口水,痛苦地道:“对呀,我每收垃圾,筛金粉,就是想攒些金子打造一只金色的青鸟送给洁。这件事情我每都坚持在做,一晃就过了六年了。如今金色的青鸟总算铸好了,可是洁却没有一点音讯。我只有早点回去工作,才能早点把欠着那位工匠的钱挣来还了,也才好再向周围的熟人打听一下洁的消息——我多想早点把金色的青鸟送给她呀。”
看着董建国干枯消瘦的面容,想着那只用无数个日夜和心血换来的用金色的青鸟,林苹苹不禁涌起一种替他寻找女儿的冲动,冲口而出道:“董伯伯,你的女儿叫什么名字?你身上有她的照片吗?不定我能帮你找到女儿呢?”
董建国把水杯一放,嘴唇抖动了几下,激动道:“那太好了。她叫董盈洁,轻盈的盈,洁白的洁。洁的照片我随身带着一张呢——”着从身上掏出一个塑料本子,从本子中取出一张彩色照片来,递到我的手中。
林苹苹看了一眼,只见一位身着红色短裙的年轻姑娘,站在一辆豪华轿车前。女孩剪着短发,鹅蛋脸,两只眼睛像花花的眼睛一样,又圆又大,特别明亮灵动,嘴角边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看上去不出的乖巧迷人。林苹苹一下愣住了,她觉得自己像在哪儿见过这个姑娘,不由问道:“你女儿叫董盈洁?是学画画的吗?”
董建国连忙道:“对,董盈洁。她去南方读的大学,学的是动漫设计。后来又去美国,改学了珠宝设计。”
林苹苹又问道:“她是不是有个男友叫做元西野?”
“对呀,元西野,本来是她的国画老师,后来成了男友。”董建国喜不自禁地看着林苹苹,欣喜道:“元西野也去了美国。林医生,你既然知道得这么清楚,一定认识他们俩,对吧?不知道他们现在在美国过得怎么样?为什么连个音讯都没有呢?”
林苹苹沉吟了一下,开口道:“我其实也不认识他们。不过我可以帮你找到他们,至少可以找到元西野。”
董建国激动地搓着手,有些语无伦次:“能找到元西野也好,他肯定,不管怎么,也知道些洁的情况的。”花花受了感染,轻巧地跳到林苹苹的脚边,用毛茸茸的爪子刨刨她的腿,尾巴摇来摇去,像在表达着心中的谢意。
午休时林苹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雪雁一下从屏风后面闪出来,仰头道;“主人,你可回来了。今很忙吗?怎么中途也不回来看一下我?”
林苹苹把手中的病历放到桌上:“今给董伯伯施针,淼焱一直在旁边指导,中途不好走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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