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遗言(第2/3页)吉光灵探

。”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是一样。我相信你必然有难言的苦衷。”我毫不在意林森的语气,“我是一个灵探,你听过这个职业吗?”

    林森盯着我看了一会,点了点头,还是那股冷笑的神情,道:“无外乎你命那么大,难怪了。”

    “我知道你的灵魂深陷这个死循环中,出来,让我帮帮你。”我诚恳道。同时,我在心里祈祷着,那毒囊中的毒素不要太霸道,给我多留一些时间。

    “你不用假惺惺。”他依然冷笑着,“你不过是怕自己也陷进来,什么要帮我,还是省省吧。”

    我却点头承认:“你的对。我确实有点假惺惺。”但我继续道,“可就算是佛,普度众生于苦难,但众生也却也因此部变成了佛的信徒。你看,连佛也不能伟大到然没有为自己着想,又何况我一个俗人?”

    林森第一次收了冷笑,凝望我一会,道:“虽然还是强词夺理,但总算不是放屁了。”

    我见他如此,应该是会开口了,便等他。

    果然,他道,“你不用担心,这个死循环,已经被我在这一世破解,从此之后,再无生生世世的相杀了。”他面色已经很难看,想来他准备的胶囊中,也必然是无可救药的剧毒,“你看,我双手沾满鲜血,却也是救下了生生世世不知道多少生命,你看我算不算普度了众生,恐怕要算是有佛缘了吧?哈哈,哈哈哈!”

    他狂笑了一阵,但听上去却毫无快意,反而让人觉得心悸。

    众人沉默。

    “我时间无多,就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林森道。

    我知道重要的东西来了,自然敛神静听。

    这个故事不长,为了方便叙述,我将之整理,然后用第一人称视角,略记如下:

    “某朝,城被围困,坚守一年之后,便闹了大饥荒,人竞相食。

    我们六人自幼相识,城围之时,我们作为民夫,却也无奈上了战场,但我们命大,在死人堆里活了下来。可是,活着也有问题,因为没吃的了。我们六人饿的连爬起来走路的力气都快没了,躲在一城墙脚下一个隐蔽的藏兵洞里,只能等死。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我被一阵剧痛惊醒。

    我睁眼看去,藏兵洞里很黑,但黑暗中却有五双狼一样的眸子冷冷盯着我——哦,不,是盯着我身上的肉!

    我登时明白了,他们要吃我!

    只因为我生的最胖,而且是六人中最懦弱的一个。

    我很痛,很害怕,但我饿的要命,他们还压着我,我无力反抗,只能流着泪,哭着哀求,可他们没有理会我。

    是啊,这种事一旦开始了,又怎么可能停下来。

    他们默不作声地轮流用刀砍我,因为他们同样饿的没有力气,一个人做不完这事。

    我原觉得他们可能是顾念我们毕竟是竹马之交,才没忍心一下子杀了我。因为当天晚上,他们只砍下了我一条腿,然后帮我止血了,把我捆在一边。

    他们不敢生火,因为煮肉的香味,会把其他人引来,这满城之中,已经没有活人了,除了死人,就是饿得眼睛发绿的鬼!

    他们把我的腿肉切成片,就这么生生吃了,甚至还分了几片给我,塞到我嘴里,但我吐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卸下了我另一条腿,同样帮我止血,然后切片分食,这一次,他们没有再将我的肉分给我,只是用一种看着盛宴的眼神看着我,他们其中一人,甚至流了口水。

    这时候,我才明白我错了。

    错的离谱。

    他们没一下子杀死我,不是因为不忍心杀我,只是因为,他们想吃新鲜的肉!

    我是在第四天死的,在他们砍断我最后一只手臂的时候。

    临死的时候,我听见他们,在发着一个毒誓,那是流传于我们家乡的一个毒咒,咒语的内容,是向阎王买命。

    没错,卖我的命,买他们的命。

    他们发誓道,如果他们能活下去,那么,下一世,他们还要杀掉我,以赎回他们的命。

    一命换一命,所以他们要杀我五世,买回属于他们的五条命,如果他们做不到,就要生生世世在地狱中轮回。

    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为什么明明他们做了坏事,却要我受罪!

    如果真有神明,我倒要问一问,究竟天理何存?!

    死掉的瞬间,我想明白了。

    我要靠自己复仇。

    神究竟还是公平的。

    他们要杀我五次,也就给了我五次机会。

    我要让他们生生世世,永堕地狱。”

    完这个故事,林森已经奄奄一息,我不敢打断他,只等着他最后的遗言,那是每个将死之人,都应有的权利。

    尽管我觉得他罪有应得。

    他在看着我,但我看出他眼中的生命光芒,正在迅速消逝,我凑近他嘴边,他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出了最后一段话:“其实,我是故事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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