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9章 人人会演戏,看谁套路深(第1/2页)大明小官人

    在杭州府里混,李谦当然也不可能对一位按察使的能量背景毫无所知。因此,对于陶晟的如此偏袒徇私,初时自然会感到有些奇怪。

    好在,那突如其来的一撞,让他豁然开朗了起来——因为那人在拽他的一瞬间里,飞快地往他掌心中塞了张纸条。

    有了宽袍大袖的遮掩,加上李谦的反应迅速,自然就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来。在当时守门的差役看来,他们俩人也就互相碰撞了一下,并趁机拉了拉手而已——

    所以李谦才会上了一趟茅厕,其实是为了趁没人时看一眼纸条。

    那张纸条上只有四个字——当心有诈!

    起来,给李谦偷偷递纸条的那人,还是位老熟人。

    没错,差役口中的那个“上差”,正是锦衣卫百户孙茂,在常州府领人逮捕李谦回京的那位——李谦倒是没料到,在杭州城里还能再次见到他。

    李谦就心存疑虑,加上孙茂的提醒,警惕之心立马又上了个台阶。也正因此,才没让陶晟当面套出所谓认罪的口供,甚至是反过来,给对方挖下了个巨大的深坑——并买一送一,附带了一个坑。

    不过那陶晟久经官场,显然也非易与之辈,一见讨不着他的话,便转了策略,十分“好心”地为他出了个脱罪的主意——找人变更傻妞的户籍资料。

    不得不,这是一个十足十的馊主意,但经过对方的一番言语忽悠后,听着倒还挺像那么回事,可行性不可谓不高——但前提是,陶晟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在为他着想。

    按照陶晟的法,只要李谦能找到县衙户房,改掉最原始的一手资料,将傻妞的年龄虚增几岁,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府衙及藩司自不必,陶晟就差没当场向他拍胸脯保证,一定为他办妥此事了。至于传抄上呈给京师户部的那一份,便当作是记录过程中,某位吏的粗心大意所致——毕竟都是人工手抄的东西,偶尔出现些的差错也实属正常,户部的官员一个个的都那么忙,也不可能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去较真,顶多处置几名玩忽职守的吏罢了。

    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一省臬台真要发了话,也确实是行得通的。毕竟不是贱籍改为良籍,某个户籍年龄上的改动,也没几个人会紧揪着不放。

    总的来,买良人为婢虽是重罪,却有变通之法,事实上许多大户人家都是这么干的。民不举官不究不,追究起来也格外麻烦,因为这年头的卖身契写得和婚书似的,要么就是以收养义男义女的形式来进行,根就难以辨认真假——

    但奸污幼女就不同了,这事情可是没法扯皮的,找来稳婆一验便知——嗯,这当然得建立在李谦已然犯下奸1幼罪的情况下。

    试想,一个年龄不足十岁的姑娘,便早早地让人给破了身子,除了你这位将他买下的主家之人以外,还能有谁可作为嫌疑对象?依大明律,奸1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什么意思捏?

    大意就是,只要女方年纪在十二岁以下,不管是否征得其人的意愿,才与她发生的关系,都被视为强奸!

    这一点,其实和后世的律法规定也差不多,毕竟姑娘啥都不懂,只要耐心哄哄,给颗棒棒糖就能忽悠着懵懂的她做下许多事情了——不是么?

    而犯奸之人,尤其是强奸者,依律当绞——

    换句话来,只要傻妞的年龄超过十二岁,那么在臬台大人眼中早已强占了幼女身子的他,便不算是违犯国朝律例了。

    不过李谦敢保证,这绝对是对方专门为自己所挖的一个大坑,就等着自己因心虚而往里跳呢。

    可他又不傻,莫是他就没犯下奸1幼之罪,便是当真如此禽兽不如,也不可能会傻乎乎地主动去钻入对手的陷阱里——他们未免也太瞧自己的智商了。

    所以他也只是表面唯唯诺诺而已,心中根就对此不以为然,又是佯装亲热地喊了几声“陶叔叔”后,他便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臬司衙门——掏一掏耳朵,不带走一句废话——

    签押房内,李谦前脚刚走,屏风后便闪出了两道人影。其中一人是陶晟的幕僚,另一人,则是李谦的冤家对头——赵鹏。

    “大宪,此人年纪轻轻,却偏偏生就了一颗七窍玲珑之心,比之浸淫官场多年的老油条都不遑多让,怕是不大好对付。”陶晟的师爷率先开了口,皱着眉头道:“大人觉得,他会上当吗?”

    “是啊——”陶晟轻轻颌首,喟然一叹道:“终究是没轻易认罪,否则适才便可当场将其拿下了。”摇摇头,他继续道:“至于他会不会入彀,宪现在也不准,此人看似一脸无害,实则精明似鬼,绝非易与之辈!”

    赵鹏可看不出李谦能有几分能耐,反而觉得面前这两位对其太过高看。不过他倒也还懂得几分尊卑,因此心中虽有不满,面上却未表露分毫,只是看着陶晟问道:“敢问大人,接下来咱们该如何对付此人?”

    “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子罢了,宪若想对付他,有的是办法!”

    陶晟从头到尾,压根儿就没拿正眼瞧过赵鹏这么一个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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