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琐事(第2/2页)我能开启时空之门
一种鸟枪换炮的感觉,其他不说,以前部落战士出去狩猎,都需要一天,而现在出去狩猎,一个来回所要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上午,而且每一次都能带回更多的猎物。
多出来的一下午时间,洪毅就带着他们开垦山林。
将山地变成农田,这是华夏人克入骨子中的思想,当然,少不了的就是放拒马鹿角,农田开垦到那儿,拒马鹿角就放到哪儿。
因为食物充足,五只小牛犊半个月时间就长到了蓝星普通水牛那么大,洪毅给它们套上了铁犁,然后由小狼和猇监督它们犁田。
猇的心情很复杂,这半个月时间它见识了这小小的山谷中太多不可思议的东西,精良的武器装备还在其次,最让它震惊的是耕种。
那被称之为稻谷和小麦的东西,据说三个月一熟,能给部落未成年的孩子提供成长所需的‘营养’,而且这种稻谷和小麦还不需要青玉土。
猇身为三目虎一族太子,自然是有见识的,如果将这稻谷和小麦成片种植,部落的孩子将不会缺少食物,如果研发出能满足成人需求的稻谷和小麦,整个部落都不会缺少食物。
这样的部落的战争潜力,猇光是想一想就不寒而栗,也正因为这样,在被倒吊着的十五天,即便是快要饿死了,它也没有反抗,因为它在这个山谷中看到了杀回去的希望。
实现希望所需要的仅仅是时间,而它最不缺的就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