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卷_一、对古代司法界的公正概述(第4/4页)巴黎圣母院
大人疾言厉色地说。前面我们已提到,他那天醒来就心情不好,因此,用不着这些文不对题的回答煽风点火:“敲钟人!我叫人拉你去游街,用藤条像敲钟那样敲你的脊梁骨。听见了吗,浑蛋?”
“假如您问的是年龄,”卡西莫多说,“我想圣马丁节那天我将满二十岁。”
这一下实在过分,总管大人忍无可忍了:“啊!你竟敢嘲弄本堂,浑蛋!笞杖手先生们,把这个无赖给我拉到河滩广场,绑到耻辱柱上,狠狠地揍一顿,再转他一个小时。以上帝的脑袋发誓,这笔账我是要跟他算的!我要派四个宣过誓的号手把本判决晓谕巴黎子爵领地的七个附属采邑。”
书记立刻开始草拟判决书。
“上帝的肚子!判得太棒了!”小个子大学生磨坊的约翰·弗罗洛在他的角落里喊道。
总管扭过头来,又一次把冒火的眼睛盯着卡西莫多,说:“我想,这家伙刚才骂‘上帝的肚子’来着。书记员,再加上骂人罚款十二巴黎德尼埃,其中一半归入圣厄斯塔什教堂的维修费。我对这个教堂特别虔敬。”
判决书几分钟就拟好了。行文简短明了。那时候,巴黎总管和子爵的习惯法还没有被高等法院院长蒂博·巴伊埃和国王的律师罗杰·巴尔纳加工修改过,诉讼程序和行文都比较简单。那些繁琐的东西直到十六世纪初才由这两位大法学家塞进习惯法中。因此,判决书写得简明扼要,直截了当,没有荆丛,没有迂回,一眼就能看到小路尽头是轮盘、绞刑架还是刑柱,至少可以知道自己去哪里。
书记员把判决书呈给总管。总管盖上大印,带着恼怒的心情出去继续巡视各个法庭。他这种心情将会使巴黎各监狱当天塞满犯人。约翰·弗罗洛和罗班·普斯潘暗自高兴。卡西莫多用惊讶而冷漠的神态注视着这一切。
弗洛里昂·巴伯迪埃纳阅读判决书,准备签字。这时,书记员对可怜的犯人起了同情心,希望能给他减刑,便凑到审判官耳朵跟前,指着卡西莫多对他说:“这个人是聋子。”他原指望同病相怜会使弗洛里昂对犯人开恩。可是,我们指出过,弗洛里昂不想让人知道他耳朵听不见。再说,他也聋得实在彻底,书记员说的话,他一个字也没听见,可偏要装出听见的样子,回答说:“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还不知道呢。这样的话,罚他在耻辱柱上多站一个小时。”判决书改好后,他最后签了字。
“大好了,”罗班·普斯潘说,他对卡西莫多仍然耿耿于怀,“让他知道欺侮人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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