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回 第七号(第2/2页)我的江湖日常
名入座的。
我钻进了属于自己的黑椅。
黑椅里面当然也是黑乎乎的,而且由于环境太过狭窄,不光皮革料的腥臭味十分难闻,我连火折子都不敢点——怕直接把皮帐篷给烧了。
在黑椅里坐了没一会,就听到厉总管道:“现在,请老爷姐们按照从八号到一号的顺序,轮流喊出自己选中的偷疑犯。”
从八号到一号,也就是倒序票选。
这个规矩倒是有点意思——从表面上看,是先进黑屋的人,就容易猜到谁是疑犯,所以从后往前投票,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跟风投票的情况。
此话何解?
大伙儿不妨想一想,如果第二个进黑屋的人,一看发现信物没有了,那偷是谁?
当然是第一个进去的人。
同样道理,第三个进黑屋的人看见信物没有了,他的嫌犯名单也能迅速缩窄在一、二号之间。
第四、第五、第六……
往后,嫌犯名单长,猜中嫌犯的的机率也就低。
不过,这都是基于信物早早被偷走的前提下。
如果信物一直没有被偷走呢?
情况就恰好反过来了。
同样是第二个进黑屋的人,倘若信物还在,那他的嫌犯名单将多达六人。
换一个法,那就是——当信物早早被偷走,那么第一号最不利,而第二号最有利;当信物一直不动,则第七号最有利,而第八号最不利。
我是第七号,但很可惜,信物已经被偷走了,那种预想中的有利地位,自然也就荡然无存。